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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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功能
開啟/關閉鬧鐘
按下鬧鐘(ALARM)鍵。
當開啟鬧鐘時,鬧鐘指示燈( )和收音機指示燈
亮燈,鬧鐘時間會顯示一會兒。
播放鬧鐘聲音期間的操作
在設定的時間,會播放鬧鐘聲音。在播放期間,可使用下列操作。
停止鬧鐘
按 ALARM 或 。
除非您停止鬧鐘,在 60 分鐘後鬧鐘會自動停止。
當您停止鬧鐘,鬧鐘時間設定等會儲存,留待下
一次使用。
按任意鍵除了 ALARM 或
,一次停止蜂鳴聲,
兩次停止收音機訊號源(貪睡功能)。收音機訊號源
停止後 4 分鐘,它會重新開始由小聲漸漸變大
聲,另一分鐘後,恢復蜂鳴聲。
當啟動貪睡功能被,顯示器、鬧鐘指示燈(
)
和收音機指示燈閃爍。
自動待機
系統在以下情況下會自動進入待機模式。
當連接組件沒有輸入音訊訊號時,或當該連接組件已以低音量播放一定時間(約 20 分鐘)。
當音樂正在播放或停止,如果超過 8 小時內未進行任何操作。
從
藍牙
裝置中斷
藍牙
連接。
鬧鐘指示燈
(
)
收音機指示燈
鬧鐘指示燈
(
)
收音機指示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