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LB-02 使用說明書 171
5 按下[C]“RECORD”按鈕開始錄音,然後開始您的演奏。 錄音開始後,
會在音訊錄音螢幕的左下方顯示經過的錄音時間。
當經過的錄音時間開
始顯示後,也能從 MDR 畫面下播放音色資料或樂曲
。
須知
錄音期間,請勿嘗
試移除
USB
快閃記憶體
或關閉電源。否則可能造
成損壞
。
已消耗的錄音
時間
6
結束演奏後,請按下[D]“FINISH”按鈕,進行錄音。
錄製您演奏內容的音訊檔將自動命名,並可以在 AUDIO 畫面中選擇。
7 按下[C]“PLAY”按鈕兩次,可讓您聽到新錄製的演奏內容。
參考頁
刪除檔案/更改檔案名稱
(第 176 頁)
AUDIO PLAY 螢幕[PLAY 頁面]
7
音訊
經過的錄音
將樂曲作為音訊檔進行錄製
當您使用 MDR 功能對您的演奏進行樂曲錄製時,您可以一邊播放樂曲,一邊進行音
訊檔的錄製。
1
2
3
4
於[USB TO DEVICE]端子上連接 2 個相容的 USB 快閃記憶體,1 個包含
已錄製的樂曲,另 1 個則是作為音訊檔錄製使用。
音訊檔,並將這 2 個 USB 快閃記憶體連接至[USB TO DEVICE]
端
子。
開始音訊錄製 (參考上述第 2-5 步驟。)
在 MDR 畫面中選擇樂曲,然後開始播放樂曲。
播放樂曲至最後。
結束音訊檔的錄製 (參考上述步驟第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