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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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B-02 使用說明書
註 退出錄音模式後,您
可以使用相同音色設定重
新進行錄音。
1
選擇要重新錄製的樂
曲。 選擇樂曲後,通
過 PAGE 按鈕選擇
TOOL1 頁面,然後按
下 [B]“DELETE” 按鈕。
將出現提示操作確認
的信息。按下
[C]“PERF.ONLY”
(僅演奏)按鈕僅刪
除演奏 資料。
2
載入樂曲 Unit
至 Electone
(第 154 頁)。
3
使用常規的方法開始錄
音 (不是本部分介紹的
“重新錄音”的方法)
重錄 (重試)
如果錄音中發生了錯誤,可以簡單地從頭將樂曲重新錄製。
1 在播放樂曲的同時,按下[RECORD]按鈕。
這樣會自動停止錄音並返回樂曲的開始點。 [PLAY/PAUSE]按鈕的指示燈
開始閃爍,表示可以重新錄製樂曲。
2再次按下[PLAY/PAUSE]按鈕。
從頭開始重新錄製樂曲,新錄製的演奏資料會取代之前的錄音。
3 按下[STOP]按鈕。
參考頁
控制資料
(第 139 頁)
各個聲部單獨錄音
也可以分別錄製演奏中的個別聲部。該功能可讓您分次錄製鍵盤打擊樂器和
音色設定變化、表情踏板操作等演奏控制資料。甚至可以分別錄製鍵盤打擊
樂器 和主導音色。以下為操作示範:首先,使用下鍵盤和腳鍵盤錄製樂曲的
和絃及低音,然後使用上鍵盤錄製旋律。
1 按照第 138 頁上的步驟 1-3 叫出錄音預備螢幕。
2 使用 PAGE 按鈕選擇 PART1 頁面或 PART2 頁面。
6
音樂磁片錄製器
(
MD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