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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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声明
本设备已通过测试,并符合FCC规则第15部分A级数字式装置的限制。这些限制旨在为在商业
环境中运行的设备提供合理保护,使其免受有害干扰。此设备可产生、使用并会发射无线射频
能量。如果不按照说明书进行安装和使用,有可能对无线电通讯产生有害的干扰。
在住宅区操作此设备很可能会造成有害干扰,在这种情况下,用户将被要求自费纠正干扰。
警告:请注意,若未经符合性负责方的明确许可而对本设备进行任何未经授权的更改或修改,
可能导致用户丧失操作本设备的权限。
加拿大地区
CAN ICES-3(A)/NMB-3(A)
针对欧盟国家的CE符合性
本设备符合电磁兼容性指令2014/30/EU以及低压指令2014/35/EU的要求。
警告-
- 本产品不得在住宅区使用。
- 如果在住宅区使用本产品,可能会造成干扰。
必须避免在住宅区使用本产品,除非用户采取特殊措施来减少电磁辐射,以防止干
扰广播和电视接收。
以下信息仅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家:
标志符合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12/19/EU (WEEE)的规范。
标志要求,不要将包括废旧电池、损坏电池或蓄电池在内的设备当做一般城市废物来处
理,而是要使用可用的回收和采集系统。
如果本设备中包含的电池、蓄电池和纽扣电池显示了化学符号Hg、Cd或Pb,表示电池含
有高于0.0005%汞、高于0.002%镉或高于0.004%铅的重金属成分。
符合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