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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RoHS符合性声明
使
2002/95/EC (RoHS指令)设计和制造的,被认为符合欧洲技术发展委员(TAC)制定的下列最大
含量值:
物质 建议的最大含量 实际含量
(Pb) 0.1% < 0.1%
(Cd) 0.01% < 0.01%
六价铬(Cr
6+
) 0.1% < 0.1%
多溴联苯(PBB) 0.1% <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 0.1%
根据RoHS指令的附件,上述特定产品元件可以豁免,如下所述:
豁免元件示例:
1. 阴极射线管玻璃、电子元件、荧光灯管以及电子陶瓷零部件(例如,压电装置)中的铅。
2. 高温型焊料(例如,铅合金,铅含量占重量的85%以上)中的铅。
3. 在钢(含量可达重量的0.35%)、或铝(含量可达重量的0.4%)作为分配元素的以及在铜合
(铅含量可达重量的4%)中的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