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ii
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本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及含量标识如下表:
零部件名称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铅 (Pb) 汞 (Hg) 镉 (Cd) 六价铬 (Cr
6+
) 多溴联苯 (PBB)
多溴联苯醚
(PBDE)
外壳(鏡架)
○ ○ ○ ○ ○ ○
电路板组件* × ○ ○ ○ ○ ○
电源线 ○ ○ ○ ○ ○ ○
适配器 × ○ ○ ○ ○ ○
鏡片 ○ ○ ○ ○ ○ ○
電池 ○ ○ ○ ○ ○ ○
* :电路板组件包括印刷电路板及其构成零部件,如电阻、电容、集成电路、连接器等。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
求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表示该有毒有害物质至少存在于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中,是因为目前业界还没有成熟的可替代技
术,以致含虽然超出《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标准》规定的限量要求;但仍然
符合欧盟 RoHS 指令所容许的豁外条款及电池指令的要求。
环保使用期限说明
此电子信息产品在说明书所述的使用条件下使用本产品,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致
发生外泄,不致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为 1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