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guide
Stokke
®
Steps
™
Chair User Guide
18
重 要 !保 留 已 備 未 來
參考
警示!
除 非 所 有 部 件 都 已 經 安 全 安 裝 ,否
則不能使用該產品。
使用大約1個月后重新緊固支架螺
釘。 定期重新緊固支架螺釘。
該產品不是玩具。 不要讓孩子玩
耍這個產品或者以Stokke不建議的
方式使用該產品。
孩子在裏面時絕不要裝配、調整或
修改該產品的任何部份,包括盤子
。
絕不要在盤子中放置熱食或飲料。
不要將座椅當做梯凳使用。
成人不能使用該座椅。 最大重
量:85/187 公斤/磅
請注意嬰兒可能會試圖抓住彈床或
盤子不放,從而使得座椅翻倒。
翻倒的風險: 一定要將椅子放在
有一定硬度的平整穩定表面。 破
裂不平和/或粗糙崎嶇的表面,例如
瓷磚地面和柔軟地毯或者長毛地毯
一般不適合高椅。 一定要待在孩
子的一臂範圍之內。
請注意孩子很容易踢蹬桌子從而
翻倒。 同時注意座椅是為配合
27.5 英寸 / 70 釐米和 29.5 英
寸 / 75 釐米高的餐桌而設計的
。
產品資訊
本儿童椅使用种植山毛榉木制成。 表面漆层不含有
有害物质,甲醛释放量符合 E1 的要求。
清潔和維修:
用乾淨的濕布擦拭木製部件,用幹布擦掉水。 濕潤環
境下木製部件會乾裂髒污。 我們不建議使用洗滌劑
或細纖維擦拭布。 用溫水和溫和的肥皂清潔塑料部
件。 陽光直射下座椅顏色會改變。
投訴權和延長保用
全球适用于 Stokke® Steps Chair,椅 子( 下 称 产
品)
投訴權
顧客有權根據指定時間適用之消費者保護律進行投
訴,類似的法律可能因國家不同而有所區別。
儘管提及下文描述之「延長保用」,一般而言,除在指
定時間由適用法律規定之權利外,STOKKE AS 不向顧
客授予超出該範圍之任何附加權利。
在指定時間適用之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顧客權
利,是「延長保用」權利以外之附加權利,因此不受影
響。
STOKKE 延長保修期
然而,如果客戶將產品在我們的保修資料庫中註冊的
話,則STOKKE AS, Parkgata 6, N-6003 Aalesund,
Norway會為這些註冊客戶延長保修期。 請登錄我們
的網站www.stokkewarranty.com。一旦註冊成功,將
會為客戶發出一個電子版保修證書或者通過普通郵遞
為客戶郵寄一份 保修證書。
在保用資料庫中註冊後,擁有人享有以下「延長保用」
服務:
「產 品 」中 任 何 製 造 瑕 疵 之 三 年 保 用
「延長保用」同 時 適 用於作 為 禮品 轉 贈之「產品」或
購得之 二手「產品」。因此,在指定 時 間 該「產品」之
擁有人,均可在保用期內憑出示保用卡享受「延長保
用」服 務 。
S T O K K E「 延 長 保 用」之 條 件 如 下:
正常使用。
「產品」於指定用途下使用。
「產品」依照保養/說明手冊所述之保養程序正常
保養。
行 使 「 延 長 保 用 」時 ,須 出 示 保 用 卡 ,並 同 時 出 示 加
蓋日期章戳的原來購買發票。該項同樣適用於任何
二手擁有人及後續擁有人。
須保持其原有狀態,依此只使用STOKKE所提供之零
件,且零件須按指定用途使用於產品或與產品合併
使用。任何與此偏離之情況均須取得STOKKE事前以
書面同意。
產品的序列号没有毁壞或撕去。
S T O K K E 的“ 延 长 保 用 ”不 包 括 :
組成「產品」之零件正常老化所致之問題(如:顏色
變化及磨損,破裂)。
材料中微小差異所致之問題(如:零件間的顏色差
異 )。
陽光/光線、溫度、濕度、環境污染等外部因素之極
端影響所致之問題。
因意外/事故而對產品造成的損壞,例如任何其它物
件撞擊產品或他人將產品推翻。如果產品超載,例如
在產品上堆放重物,也不可享受延長保用。
外部影響對「產品」所造成之損害,如:將「產品」作
為行李寄送而造成的。
間接損害,如:對任何人及/或任何其它物件所造成
之損害。
如果「產品」加裝非由 Stokke 所提供之任何配
件 ,則 「 延 長 保 用 」失 效 。
「延長保用」不適用於隨「產品」共同購買或提供,或
稍後購買之任何配件。
STOKKE 的“延长保用”服务包括:
更換或修理瑕疵零件(由 STOKKE 選擇)或整個「產
品」(必要時),惟須將「產品」運送至經銷商處。
承擔任何更換零件/「產品」由 STOKKE 至購買「產
品」之經銷商處的正常運輸費用。根據保用條款,不
承擔購買者之旅途費用。
行使保用時,有權使用近似同等設計之零件以更換
瑕疵零件。
行使保用時,如相關「產品」已停止生產,有權提供
替代「產 品」。該「產品」須具 有同 等品質和價值。
如何提出“延长保用”请求:
一 般 而 言 ,所 有 涉 及「 延 長 保 用 」之 請 求 均 須 向 購 買「
產品」之經銷商提出。該請求須在發現任何瑕疵後盡
快提出,並須同時出示保用卡及原來購買發票。
須出示證實生產瑕疵之證明資料/證據,一般經由將「
產品」攜帶至經銷商處證明,或者向經銷商或 STOKKE
銷售代表出示「產品」進行查驗。
如經銷商或 STOKKE 銷售代表認定損壞是由製造瑕
疵所致,則將根據以上條款對瑕疵加以修復賠償。
CN Tr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