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truction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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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切碎胡蘿蔔、土豆、辣椒等較硬及較韌的食物時,加工量一次不多於 100-
150 克,使用時間為 10-15 秒效果最佳。
3. 加工芹菜、包菜類等食材,請儘量切小段,加工量一次不多於 50g,使用時
間為 10-20 秒效果最佳。
4. 切碎器對此類食物切碎效果較佳:不帶筋的精牛肉、不帶皮且肥肉少的豬瘦
肉。
5. 若沒有長按[電源開關],直接按下[啓動開關]。主機顯示燈將會出現紅色閃
燈。表示:並沒有開啓[電源開關]。
5.7 產品充電説明
注意!
產品必須拆除配件後再進行充電。
請使用直流電 5 伏特 1 安培或 1 安培以下的充電插頭(本產品沒有配備
USB 充電器插頭)給本產品充電,充電過程中紅色指示燈常亮。充滿電後,
變為藍色指示燈常亮。
產品充電時,不能啓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