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Taiwan
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注意事項
使用30分鐘請休息10分鐘
未滿2歲幼兒不看螢幕, 2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1小時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
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
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
之干擾。
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