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Manual
Qualcomm Atheros, Inc. • liii
COMPANY CONFIDENTIAL March 2015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
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
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
在 5.25-5.35 秭赫頻帶內操作之無線資訊傳輸設備
,限於室內使用。
1. 本模組於取得認證後將依規定於模組本體標示審驗合格標籤。
2. 系統廠商應於平台上標示
「本產品內含射頻模組
: XXXyyyLPDzzzz-x」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