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tru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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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規聲明
本裝置符合FCC法規第15部分。操作使用應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此裝
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及(2)此裝置必須能承受接收到的任何干擾,包括會
造成意外操作的干擾。
此裝置已按照FCC法規第15部分的規定進行測試,證實符合B類數位裝
置的規格。這些限制規定的宗旨,是為了針對在住宅區安裝時所造成的有
害干擾,提供合理的保護措施。此裝置會產生、使用並散發RF能量,如果
未遵照說明安裝與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無法
保證特定安裝情況下將無干擾發生。若此裝置確實對無線電或電視接收造
成有害干擾(可藉由關閉設備後再度開啟加以判定),建議使用者執行下列
一項措施,嘗試修正干擾情況:
-將接收天線調整方向或改變位置。
-將裝置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拉遠。
-將裝置與接收機分別插入不同電路的電源插座。
-請向經銷商或經驗豐富的無線電/電視機技術人員尋求幫助。
FCC警告:未經合規負責方明確許可的任何裝置變更或修改會導致使用者
喪失操作此裝置的權利。
本發射機不可與任何其他天線或發射機一起安裝或操作。
輻射暴露聲明:
本產品符合FCC針對非受控環境所制訂的可攜式裝備RF暴露限值,若依
本手冊所述用法進行操作可保安全。若可將本產品盡可能遠離使用者身體,
或調降裝置的輸出功率(如有此功能),則可進一步降低RF暴露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