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on manual

客户服务条例声明 95
客户服务条例声明
1. 当手机出现故障 机的有
凭证权利
符合其中保定的可选择利浦授权
服务
可通过服务线
2. 凡本的手机主机购买日起壹
的保
充电 壹年 电池保
机保
3. 于下情况之 不属
手机
将作保费维
手机无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 亦不能提供有
效证据证明手机在三包有效期内
并超过出
厂日期 15 个月
购机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
识不符或被涂改
包括手机调出的 IMEI 号和
机身背贴上的不符
手机背后的封条或标签被撕毁 / 涂改 / 损坏 /
不可辨识
手机的保修标记被拆封或丢失
手机浸液 入水 / 手汗 / 使用环境潮湿
摔过 非法拆装等原因造成的损坏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 维护 保养
或意外或运输所造成的损坏
抗力 战争等
损坏
4. 凭证构整的
上述确表的保 法律
利浦其它
何保
特此适销
对某定用途做默认
利浦对何有关该产品购买使用
类型
式与索赔赔偿额
始产品当时的购买
利浦负责本产品购买
或使用发的惩罚
意外
间接的或 ( 括但
于使用
时间 各种便
利润 机会 服务
据丢失索赔)
法律可的最大
利浦否已被告知
可能
尽管何有补偿基本
法实
然有
凭证利浦
Philips535_APMEA_GB.book Page 95 Thursday, February 5, 2004 3:07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