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78 VQT2R49 VQT2R49 79
使用臉部辨識功能拍攝
[臉部辨識]
拍攝模式:
若要啟用臉部識別功能,請登錄人臉影像 (→79或將自動登錄人臉影像(→82)設定
[ON](購買時臉部辨識功能並未啟用。
臉部辨識功能的運作方式
拍攝期間
相機會辨識出已登錄的人臉,然後調整對焦與曝光
辨識出已設定名字的登錄人臉時,會顯示名字(最多3人)
[自動登錄] [ON] 時,會辨識已拍攝多次的人臉,並顯
示登錄螢幕
播放期間
顯示名字與年齡(若資訊已登錄)
拍攝期間會顯示出為辨識的人臉所設定的名字(最多3人)
僅會播放所選已登錄人物的影像([類別播放]
[AF 模式] 固定為 (人臉偵測)
連拍時,與臉部辨識相關的拍攝資訊,只會置於在第一張影像上。
若半按快門按鈕,然後將相機對準另一個不同的主體並拍攝,則另一個人物的拍攝資訊
可能會被放置在該影像上。
臉部辨識在下列情況下沒有作用。
[剪貼簿] 模式、動態影像拍攝、場景模式 [變換][全景輔助][夜景][食物][高速連
][閃光燈連拍][星空][煙花][空中攝影][噴沙效果][水中]
臉部辨識功能會搜尋類似已登錄臉部的人臉,但不保證一律可辨識這些人臉。
臉部辨識功能會查看某些臉部特徵,因此需要比一般人臉偵測更長的時間。
即使已登錄臉部辨識資訊,當名字為 [OFF],未以 [類別播放] 為臉部辨識分類時,仍會
拍攝影像。
即使臉部辨識資訊已變更(→81,先前拍攝的影像之臉部辨識資訊不會變更。
例如,若名字已變更,在未以 [類別播放] 為臉部辨識分類變更之前,仍會拍攝影像。
若要變更已拍攝影像的名字資訊,請執行 [臉部記錄編輯] 中的 [REPLACE](→136
登錄人臉影像
最多可登錄6張含有名字及生日等資訊的人臉影像。
您可以使用登錄人臉的方式,讓臉部辨識更加容易:例如,登錄同一個人的多張人臉影像
(一個登錄最多可以有3張影像)
登錄人臉影像的拍攝提示
確定主體的眼睛張開且嘴巴閉起;讓主體直接面對相機,並確定人臉的輪廓、眼睛及
眉毛沒有被頭髮遮住。
確定臉上沒有過多陰影。(在登錄期間不使用閃光燈)
若相機在拍攝時似乎不容易辨識人臉
登錄同一個人臉的其他影像,室內與室外或不同的表情或角度。
在拍攝地點登錄其他影像。
變更 [感光度] 設定。
若登錄的人物已無法再辨識,請重新登錄該人物。
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根據登錄人物的表情或環境,相機仍然無法辨識或正確辨識。
眼睛或眉毛被頭髮遮住
主體沒有直接面對相機。
主體的眼睛閉著
主體昏暗或從垂直角度發亮
主體朝上或朝下
太亮或太暗
主體的影像太小
主體的臉部輪廓隨著年齡改變
主體的表情有很大不同
主體的整張臉不在螢幕內
主體與家族成員的臉部特徵非常相似。
臉部有一些陰影
主體快速移動
拍攝影像的人手震
使用數位變焦
主體的臉部被太陽眼鏡、眼鏡反光,頭髮、帽子等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