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階功能使用說明書 數位相機 型號 DMC-TZ10/DMC-ZS7 DMC-TZ8/DMC-ZS5 使用前,請完整閱讀本說明書。 VQT2R49
快速入門 相機出廠時電池並未充電。 使用前請先將電池充電並設 定時鐘。 不使用記憶卡(另購件) 時,可利用內置記憶體 (→16)拍攝或播放影像。 目錄 對電池進行充電 基礎 使用前 使用前 ...................................................... 6 請先閱讀 .............................................................. 6 避免損壞、故障及出錯 ...................................... 7 關於GPS ............................................ 8 標準配件 .................................................. 8 零件名稱 放入電池與記憶卡 .................................... 9 游標按鈕 ..............................................................
目錄(續) 應用(拍攝) 變更錄製資訊畫面 .................................. 46 使用閃光燈拍照 ..................................... 47 拍攝特寫影像 ......................................... 49 `遠攝微距'功能 ....................................... 49 [近拍特寫] .................................................... 50 讓相機和拍攝主體位於可用的 對焦範圍內............................................. 51 利用自拍計時器拍照 .............................. 52 以曝光補償拍照 ..................................... 53 自動變更曝光時進行拍攝 ([自動曝光包圍])...................................
使用前 請先閱讀 ■ 先試拍一下! 先檢查看看是否可以成功拍照與錄製聲音 (動態影像/有聲影像) 。 ■ 我們對於無法錄製、遺失錄製內容或直接/ 間接損壞等不負賠償責任。 即使損壞原因為相機或記憶卡之故, Panasonic仍不會提供任何補償。 ■ 請仔細閱讀版權法。 • 除私人使用外,翻錄預先錄製的磁帶、 光碟或其他出版或發行的材料是違反版 權法的行為。 即使是私人用途,對某些 材料的錄製行為也受到限制。 避免損壞、故障及出錯 ■ 無法播放某些影像 ■ 避免撞擊、震動與重壓 • 在電腦上編輯的影像 • 以不同相機拍攝或編輯的影像 (在本相機上拍攝或編輯的影像可能也 無法在其他相機上播放) ■ 標準配件 CD-ROM 上的軟件 禁止下列行為: • 因銷售或租用目的製作複本(複製) • 複製到網路上 • 避免相機受到強烈震動或撞擊,例如摔 落或撞到相機,或坐下時壓到口袋中的 相機。(附贈手帶以防止相機掉落。 懸 掛非標準配件手帶的任何物件可能會壓 到相機。) • 請勿重壓鏡頭或LCD顯示幕。 ■ 請勿弄濕相機或插入異物 本相機不具防水功能。 • 請避免相機接觸水、雨水或海水。 (若弄濕了相機
使用前(續) 關於GPS ■ 關於相機的地點名稱資訊 開始使用相機之前,請先閱讀“地點名稱 資料的使用者授權合約"。(→165) ■ 即使關閉相機的電源,GPS 功能仍然有作 用。 即使相機的電源關閉,若 [GPS 設定] 為 [ON],GPS功能仍會定期檢查您目前的位 置。 • 於飛機、醫院或其他管制區域關閉相機 的電源時,請將 [GPS 設定] 設定為 或 [OFF]。(→85) • 即使相機的電源關閉,若 [GPS 設定] 為 [ON] ,電力仍會從電池消耗殆盡。 ■ 拍攝位置資訊 • 拍攝位置名稱與地標(例如建築物名 稱),為截至2010年2月的最新版本。將 不會予以更新。 • 視國家或地區之不同,可能只有少數的 拍攝位置名稱與地標資訊可用。 ■ 定位 由於GPS衛星的位置不斷改變,所以視拍 攝位置及情況之不同,可能發生衛星無法 準確定位或定位出現誤差。 ■ 在另一個國家/地區使用時 • GPS 在中國或中國鄰近國家的邊境地區 可能無法使用。(截至目前2010年2月) • 某些國家或地區會管制GPS或相關技術 的使用。由於本相機具有GPS功能,攜 帶相機進入另一個國家/地區之前,請先 向大使
將電池充電 零件名稱 第一次使用前一律請先充電!(電池於出廠前並未充電) 相機ON/OFF開關(→19) 記憶卡/ 電池蓋(→14) 三腳架固定座 快門按鈕(→34) 模式轉盤(→33) 閃光燈(→47) DC聯結器蓋(→15) 自拍計時器指示燈(→52)/ AF輔助燈(→106) 滑動開關(→14) 鏡身 變焦桿(→39) 手帶穿孔 鏡頭(→7) 建議您使用附贈的 手帶以防止相機掉 落。 麥克風(→76, 106) 喇叭(→22, 115) ■ 關於本相機可以使用的電池 在某些市場上可以購得外觀與原廠產品非常相似的假冒電池組。這些電池組的內部保 護不充分,且不符合適當的安全標準。使用這些電池組可能會導致火災或爆炸。請注意, 我們不負責因使用假冒電池組所發生的任何意外或故障。為了確保產品的使用安全, 建議使用Panasonic原廠電池組。 • 使用專用的充電器與電池。 • 本相機具有分辨可安全使用之電池的功能。專用電池支援本功能。唯一可搭配本裝 置使用之電池為Panasonic原廠產品以及由其他公司製造且經Panasonic驗證之電池。 (無法使用不支援本功能之電池)。Panas
將電池充電(續) 可拍攝之影像張數及拍攝時間的準則 ● 充電時間視電池使用情況而有所不同。溫度過高或過低,以及一段時間未使用電池時, 若經常使用閃光燈、變焦或 [LCD模式] ,或氣候較為寒冷時,數值可能變小。 若使用GPS功能,可拍攝的影像張數及拍攝時間也會減少。 ■ 拍攝照片 可拍攝的影像張數 約300張影像 約340張影像 拍攝時間 約150分鐘 約170分鐘 遵循CIPA標準 否則,可能會因為短路或產生的熱而造成起火及(或)觸電。 ● 不建議經常對電池進行充電。 (經常對電池進行充電會降低最長的使用時間,且可能導致電池膨脹。) ● 遵循CIPA標準的拍攝情況 • CIPA(相機與影像產品協會)是`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的縮寫。 • [程式 AE] 模式 • [GPS 設定] 設定為 [OFF] • 溫度:23℃ /溼度:當LCD螢幕開啟時為50%。∗1 • 使用Panasonic SD記憶卡 (32 MB)。 • 使用隨機附贈配件的電池。 充電時間會較久。 ● 電池在充電期間以及充電後一段時間內會發熱。 ● 如果長時間未使用電
放入及取出記憶卡(另購件)/電池 將相機的 ON/OFF開關設為 OFF。 導桿 推到[OPEN]位置並打開蓋子 滑動開關 不使用電池而使用DC聯結器(另購件) 使用電源供應器(另購件)及DC聯結器(另購件),即可無須擔心剩餘電量地進行拍攝與 播放。 電源供應器與DC聯結器為整組出售。它們無法單獨用於此相機。 不使用電池而插入DC聯結器 (上一頁) [OPEN] [LOCK] 請勿碰觸接 頭 完全插入電池與記憶卡 • 電池:放入電池直到導桿鎖住 • 記憶卡:插入卡片直到發出喀嗒聲 關上蓋子 DC IN端子 推到[LOCK]位置 DC聯結器 打開DC聯結器蓋 • 若很難打開,則請打開記憶卡/電池蓋, 從內側按聯結器蓋加以打開。 已充電的電池(請檢查方向) 記憶卡(請檢查方向:接點朝向LCD) 將電源供應器插入電源插座 ■ 取出 • 若要取出電池: 請依箭頭指示移動導 桿。 將電源供應器接到DC聯結器的 DC IN端子 • 若要取出記憶卡: 導桿 請按下卡片正中央。 DC聯結器蓋 電源供應器 對齊標記連接 ● 請一律使用 Panasonic 原廠電池。 ● 如果使用其他電池,
放入及取出記憶卡(另購件)/電池(續) 啟動電源之前,先將拍攝/播放開關設為 影像儲存目的地(記憶卡與內置記憶體) 如果插入記憶卡,影像會儲存到記憶卡,如果沒有,則會儲存到內置記憶體 設定時鐘 (相機出廠時沒有設定時鐘。) 。 啟動電源 。 ■ 內置記憶體(約15 MB , 約40 MB ) ● 可以在記憶卡與內置記憶體之間複製影像(→137) 。 ● 存取內置記憶體的時間可能會較存取記憶卡的時間長。 ● 剪貼簿影像(→110)會儲存到內置記憶體。 ● [QVGA] 中的 [錄影畫質]只能用來在內置記憶體中拍攝動態影像。 將會開啟電源。 若未顯示語言選擇畫面,請繼續步驟 。 出現訊息時按 [MENU/SET] ■ 相容的記憶卡(另購件) 按▲▼選擇語言,然後按 [MENU/ SET] 下列 SD 標準型記憶卡(建議使用 Panasonic 廠牌) 記憶卡類型 SD記憶卡 SDHC記憶卡 SDXC記憶卡 容量 8 MB–2 GB 4 GB - 32 GB 48 GB - 64 GB 注意事項 • 可搭配與其他格式之相容裝置一起使用。 • 使用SDXC記憶卡之前,請先檢查您的電腦及
設定時鐘(續) 設定時鐘 若要自動修正當天時間,請選擇 [是] 啟動電源之前,先將拍攝/播放開關設為 • 若要手動設定日期與時間→選擇 [否] • 若要返回前一個畫面,請按 (相機出廠時沒有設定時鐘。) 。 啟動電源 將會開啟電源。 若未顯示語言選擇畫面,請繼續步驟 。 出現訊息時按 [MENU/SET] 顯示 [請設定本國區域] 時,請按 [MENU/SET] 按▲▼選擇語言,然後按 [MENU/SET] 設定本國區域 城市區域名 目前時間 • 隨即會出現 [請設定時鐘] 訊息。(播放模式不會出 現此訊息。) 設定目前時間與本國區域。 • 將[GPS 設定] 轉到 [ON] 。(→85) 按 [MENU/SET] 拍攝/播放開關 按◄►選擇項目(年、月、日、時、 分、顯示順序或顯示時間格式),並 按▲▼加以設定 選擇時間顯示格式為 選擇設定 [24小時] 或 [AM/PM]。 項目 GMT時差(格林威治標準時間) ■ 關於自動更正時間 (→89) 變更時間設定 變更時間設定 若要重設日期與時間,請從 [設定] 功能表選擇 [時鐘設定] 。 • 電池取出後,時鐘設定可以保
設定顯示會隨項目的不同而變化。 所顯示的功能表項目會隨模式轉盤設定而不同。 設定功能表 操作 [設定] 功能表、[拍攝] 功能表、[旅遊模式] 功能表及 [播放] 功能表等功能表時,請參 閱下列程序。 (例如)在 [程式 AE] 模式時(→37),變更 [設定] 功能表的 [LCD模式]。(拍攝/播放開關:設 定為 ;模式轉盤:設定為 ) 開啟功能表 相機ON/OFF開關 選擇項目時, 每個項目的背景 色彩都會變更 模式轉盤 快門按鈕 功能表類型 [拍攝] 功能表(拍攝/播放開關: ) [動態影像] 功能表(拍攝/播放開關: [旅遊模式] 功能表(拍攝/播放開關: 選擇 [設定] 功能表 突出顯示 選擇 並返回功能表 項目 ) 將旅遊影像分類(→90 - 104) 、旅遊日期設定等。 • 您可以設定GPS設定 [設定] 功能表(拍攝/播放開關: ) 讓相機更易於使用(→22 - 29) • 調整時鐘與變更操作音等設定,可讓相機更易於使用。 背景色彩變更 拍攝/播放開關 ■ 回復預設設定 [重設](→26) ) 變更影像喜好設定(→95 - 109) • 進行白平衡、感光度、高
使用 [設定] 功能表 如需 [設定] 功能表中的設定程序(→20) 如需 [設定] 功能表中的設定程序(→20) 進行調整時鐘、延長電池壽命與變更操作音等一般相機設定。 [時鐘設定]、[經濟] 與 [自動檢視] 對時鐘設定與電池壽命而言很重要。使用前請先檢查這些 設定。 項目 [時鐘設定] 項目 [LCD模式] 變更操作音/快門聲音,或 使其靜音。 [POWER LCD]: 讓螢幕比標準還亮(適用於戶外)。 設定時間、日期及顯示格式。 / / : 靜音/低/高 [操作音音調] / / : 變更操作音音調。 / [顯示尺寸] : 靜音/低/高 [快門音調] / [存儲使用者設定] 在目前相機上註冊設定。 (→59) 22 VQT2R49 • 在下列情況時,[自動POWER LCD] 沒有作用。 播放期間、功能表顯示期間,或連接到電腦/打印機時 • 拍攝時若30秒沒有動作,則[POWER LCD] 會回到普通亮度。(按 任意一個按鈕使其重新變亮) • 因為顯示在LCD螢幕上的影像會強調亮度,所以某些主體看起來 可能與實際外觀有所差別,但這並不影響所拍攝的影像。 • 若因為反
使用 [設定] 功能表(續) 如需 [設定] 功能表中的設定程序(→20) 如需 [設定] 功能表中的設定程序(→20) 項目 項目 設定,注意事項 [錄製區域] 開始拍攝之前,請先確認 動態影像的可拍攝區域。 [經濟] [OFF]/[ON] [自動檢視] 不會拍攝這一部分。 • 為動態影像顯示的可拍攝區域應該當成一種 輔助線。 • 使用特殊光學變焦時,某些變焦比率不一定 會顯示可拍攝區域。 • 智能自動模式不能使用這個設定。 [OFF]/[2 MIN.]/[5 MIN.]/[10 MIN.]: 不使用時自動關閉電源。 • 若要回復→按任意按鈕。 • 下列情況無法使用。 使用電源供應器(另購件)與DC聯結器(另購件)時、 連接至電腦/打印機時、動態影像拍攝/播放期間、循環播 放播放期間、自動示範播放期間 • 在 [智能自動] 模式或 [剪貼簿] 模式時,設定會固定為 [5 MIN.];而當循環播放播放暫停時為 [10 MIN.
使用 [設定] 功能表(續) 如需 [設定] 功能表中的設定程序(→20) 項目 [重設] 重設為預設設定。 項目 設定,注意事項 [是]/[否] [是]/[否] • 如果拍攝設定被重設,[臉部辨識] 中登錄的資訊就會被重 設。 • 重設設定參數也將會重設下列項目。 [孩子] 及 [寵物] 場景模式中的年齡 (年/月) 與名字、[旅遊 模式] 功能表 (包括 GPS 功能) 中的任何設定、[播 放] 功能表 中的 [我的最愛] (設為 [OFF])、[旋轉顯示] (設 為 [ON]) • 資料夾號碼與時鐘設定將不會重設。 • 重設鏡頭功能時,可能會聽到相機運轉的聲音。這不是故 障。 選擇當相機以 USB 連接 線連接到電腦或打印機時 的通訊方法。 [連接時選擇]: 每次連接到電腦或 PictBridge 相容打印機時,請選擇 [PC] 或 [PictBridge (PTP)]。 [PictBridge (PTP)]: 連接到 PictBridge 相容打印機時,選 擇此項目 [PC]: 連接到電腦時,選擇此項目 [視頻輸出] 變更連接到電視等的視頻 輸出格式。(僅對播放模 式) [TV 寬高比]
使用 [設定] 功能表(續) 如需 [設定] 功能表中的設定程序(→20) 項目 [格式化] 用於 [內置記憶體錯誤] 或 [記憶卡錯誤] 出現時,或 者格式化內置記憶體或記 憶卡時。 已格式化記憶體/內置記憶 體時,無法回復資料。 格 式化之前,請仔細檢查記 憶卡/內置記憶體的內容。 [語言] 變更顯示語言。 28 VQT2R49 如需 [設定] 功能表中的設定程序(→20) 項目 設定,注意事項 [是]/[否] • 需要充滿電的電池(→11)或電源供應器(另購件)與DC聯 結器(另購件)。格式化內置記憶體前,請先取出記憶卡。 (如有插入的記憶卡,只會格式化該記憶卡;未插入記憶 卡時,才會格式化內部記憶體。) • 請一律使用本相機格式化記憶卡。 • 包含保護影像在內的所有影像資料都會遭清除。(→135) • 格式化期間請勿關閉電源或執行其他操作。 • 如果格式化無法順利完成,請洽詢零售商。 • 格式化內置記憶體需要幾分鐘。 設定螢幕上顯示的語言。 [示範模式] 檢視功能的演示。 設定,注意事項 [穩定器演示]:(僅適用於拍攝期間) 圖上顯示手震程度(估計值) 大←小→大 手震程度 修正後的手震
基本拍攝操作 拍攝之前,請先設定時鐘(→17)。 啟動電源 握持相機 快門按鈕 AF輔助燈 閃光燈 設定為 : 可以拍攝圖片與動態影像。 • • • • • 兩手靠近身體且兩腳張開站穩。 請勿碰觸鏡頭。 錄音時請勿擋住麥克風。(→9) 請勿擋住閃光燈或輔助燈。 請勿近距離直視。 按下快門按鈕時確定相機沒有動。 : 可播放捕捉的圖片與動態影 像。 設定至所需的拍攝模式 動態影像按鈕 • 按下動態影像按鈕可立即拍攝動 態影像。 模式轉盤 設定您預計使用的模式 瞄準相機並拍攝 拍攝靜態影像 按下快門按鈕 拍攝動態影像 按下動態影像按鈕 輕按快門按鈕 按下動態影像按鈕開始拍攝 半按 (調整對焦) 按住快門按鈕拍照 再按一次動態影像按鈕結束拍攝 全按 • 在 ([剪貼簿] 模式)下,無法拍攝動態 影像。(→110) 30 VQT2R49 如需型號DMC-TZ8/DMC-ZS5的操作程序(→32) [智能自動] 模式 以自動設定拍照。(→34) [程式 AE] 模式 利用自訂的設定拍攝影像。(→37) [光圈先決] 模式 決定光圈,然後拍攝影像。(→56) [快
基本拍攝操作 拍攝之前,請先設定時鐘(→19)。 啟動電源 握持相機 快門按鈕 AF輔助燈 閃光燈 設定為 : 可以拍攝圖片與動態影像。 • • • • • 兩手靠近身體且兩腳張開站穩。 請勿碰觸鏡頭。 錄音時請勿擋住麥克風。(→10) 請勿擋住閃光燈或輔助燈。 請勿近距離直視。 按下快門按鈕時確定相機沒有動。 : 可播放捕捉的圖片與動態影 像。 設定至所需的拍攝模式 模式轉盤 設定您預計使用的模式 瞄準相機並拍攝 拍攝靜態影像 拍攝動態影像 (僅限 按下快門按鈕 輕按快門按鈕 輕按快門按鈕 半按 (調整對焦) 按住快門按鈕拍照 ) 按快門按鈕 半按(調整對焦) 按住快門按鈕開始拍攝 全按 全按 [智能自動] 模式 以自動設定拍照。(→34) [程式 AE] 模式 利用自訂的設定拍攝影像。(→37) [光圈先決] 模式 決定光圈,然後拍攝影像。(→56) [快門先決] 模式 決定快門速度,然後拍攝影像。(→57) [手動曝光] 模式 決定光圈與快門速度,然後拍攝影像。(→58) [使用者設定] 模式 使用預先註冊的設定拍攝影像。(→59)
使用自動設定拍照 [智能自動] 模式 拍攝模式: 只要將相機對準拍攝主體,即會根據`臉部' 、`動作'、`亮度'及`距離'等資訊自動調 整出最佳設定,這表示不必手動設定即可拍出清晰的影像。 ■ 使用閃光燈 選擇 (自動)或 (強制閃光關)。 時,會視拍攝主體類型及亮度,自動選擇 • 使用 (自動/紅眼降低)、 (慢速同步/紅眼降低)及 同步)。如需詳細資訊(→47)。 與 表示已啟動數位紅眼校正功能。 • 及 中的快門速度較慢。 • 啟動電源 快門按鈕 、 (慢速 設定為 設定為 ([智能自動] 模式) 拍照 半按 (輕按對焦) 全按 (完全按下按鈕進行拍攝) 辨識出的場景圖示會以藍色顯示 2 秒。 (→72) ■ 自動區別場景 當相機對準拍攝主體時,會讀取場景,並自動調整為最佳設定。 辨識人物[i 肖像] 辨識孩子[i 孩子](使用臉部辨識功能註冊3歲以下的孩子時可加以辨識) 辨識風景[i 風景] 辨識夜景與夜景中的人物[i 夜間肖像] 時) (僅限已選擇 辨識夜景[i 夜景] 辨識特寫[i 微距] 辨識日落[i 日落] 當場景與上述任何項目不合時,讀取主體動作以免模糊。 34
使用自動設定拍照 [智能自動] 模式(續) 使用自訂的設定拍照 [程式 AE]模式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關於開心色彩 使用 [拍攝] 功能表可變更設定並設定您自己的拍攝環境。 若 [色彩效果] 設定為 [Happy],照片與動態影像會更加清晰,色彩會更生動。 • [Happy] 只可設於 [智能自動] 模式下。 變焦桿 啟動電源 快門按鈕 當設定 [Happy] 時 設定為 人臉偵測與臉部辨識 若相機自動識別了場景,並確定人物在影像( 或 )中出現為拍攝主體,人臉偵測被 啟動則會針對臉部辨識進行對焦與曝光的調整。 (→99) 設定為 ([程式 AE]模式) ■ 臉部辨識 經常拍攝的人物臉部可以與其姓名、年齡及其他資訊一起登錄。 若影像以 [臉部辨識](→78)設定為 [ON] 的方式拍攝,則會以臉部接近已經登錄的人之方式, 進行對焦與曝光調整。 此外,相機會在人臉偵測期間記住偵測的臉部,自動找出經常拍攝 的臉部,並將其顯示於臉部登錄畫面上。 AF 追蹤 即使已鎖定對焦(AF 鎖)的拍攝主體移動,相機仍然能夠將其鎖定對焦。 將 [AF 模式] 設為 AF 追蹤 • 若要
使用自訂的設定拍照 [程式 AE]模式(續) 使用變焦拍照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用`光學變焦'可以放大達12倍,用`特殊光學變焦'(僅限照片)可以用比較低的畫質放 大達23.4倍。若要進一步變焦,可以使用 [i.
使用變焦拍照(續) 拍攝模式: ● 各個圖片尺寸的最大變焦率 [i.ZOOM] 光學變焦 [圖片尺寸] 最大倍率 特殊光學變焦 12 M 8M 5M 3M 0.3 M 11.5 M 7.5 M 4.5 M 2.5 M 0.3 M 10.5 M 7M 4.5 M 2M 0.2 M 14.7 x∗ 18.8 倍∗ 12 x 本相機使用超解析度技術以提高變焦率。使用超解析度技術,變焦率最多可比原始變焦率 提高約 1.3 倍,畫質幾乎不會下降。 顯示[拍攝]功能表 選擇[i.ZOOM] 選擇[智能解析度] 關閉功能表 23.4 倍 ∗ 當影像高寬比為 ● 何謂特殊光學變焦(EZ)? 例如,如果設為`3M '(等於 3 百萬畫素),只會以12M(等於12.1百萬畫素)區域的 3M大小中央部份拍攝,亦即影像可以進一步放大。 ● 當 [智能解析度] 設定為 [i.ZOOM],超解析度技術會套用至影像。 ● 下列情況下的i.
使用變焦拍照(續) 拍攝模式: [數位變焦] 簡易變焦:用於快速切換至最大變焦率 只按一下即可變焦至遠攝最大。 超越光學變焦/特殊光學變焦4倍的變焦。 (請注意,使用數位變焦時,放大影像會降低畫質)。 按一下以變更變焦率 顯示 [拍攝] 功能表 選擇 [ON] 選擇 [數位變焦] 關閉功能表 每按一次,變焦率即會隨之變更。 ■ 變更變焦率 ● 當影像大小為10.5 M或更大 ● 當影像大小為8 M 或更小 目前的拍攝比例 (或1 X) 目前的拍攝比例 (或1 X) 光學變焦 最大變焦率 特殊光學變焦 最大變焦率 特殊光學變焦 最大變焦率∗1 數位變焦 最大變焦率∗2 數位變焦 最大變焦率∗2 ∗1 影像大小暫時變為 [3M]( )、[2.
檢視影像 [標準播放] 清除影像 播放模式: 播放模式: 當相機中插有記憶卡時,會從記憶卡播放影像;無記憶卡時,則會從內置記憶體播放影像。 (剪貼簿影像僅能以 [剪貼簿] 模式(→110)播放。) 若已插入記憶卡,會從記憶卡清除影像,若未插入記憶卡則會從內置記憶體中清除。(無 法還原已清除的影像。) 設定為 變焦桿 設定為 按下以刪除顯示的影像 選擇 [是] 捲動影像 • 清除期間請勿關閉電 源。 檔案號碼 [DISPLAY] ■ 放大(變焦播放) 轉向 T 目前的變焦位置(顯示約1秒鐘) • 每朝T的方向撥動變焦桿一次,其倍 率會從1x開始依序遞增為四個等級: 2x、4x、8x及16x。(顯示的畫質會 依序降低。) • 若要降低變焦:將變焦桿轉向 W • 移動變焦位置: ▲▼◄► ■ 以清單播放 (多張播放/日曆播放) (→114) ■ 以不同的播放模式檢視 (投影片播放、類別播放等。) (→118) ■ 若要播放動態影像 (→115) 44 VQT2R49 上一張 下一張 影像號碼/ 總影像數 [DISPLAY] ● 按住即可快速向前/向後捲動。 (按住時僅
使用閃光燈拍照 變更錄製資訊畫面 拍攝模式: 顯示 [閃光] 變更不同的 LCD 顯示幕(例如直方圖)。 按下可變更顯示 選擇想要的類型 ● 於拍攝模式中 拍攝資訊∗1 動態影像拍攝資訊∗1,∗2 引導線∗1,∗3 不顯示 也可以使用 ► 選擇。 ● 使用閃光燈為嬰幼兒拍照時,請 ● 於播放模式中 拍攝資訊 拍攝資訊或直方圖∗1 不顯示 ∗1 設為 [直方圖] 設為 [ON],即可顯示直 方圖(→23)。 ∗2 • 半按快門按鈕,回到`拍攝資訊'顯 示畫面。 • 拍攝動態影像時顯示以取代左邊的畫 面。 ∗3 使用 [引導線] 設定(→23)。選擇引導 線式樣及顯示拍攝資訊與否。 • 使用 時,無法同時顯示拍攝資訊與 引導線。 ■ 直方圖 顯示圖片的亮度分布 – 例如,若高點出現在圖表右側,即表示圖片中有數個過亮區 域。(引導)高點在中央表示亮度正確(曝光正確) 。 此可用為曝光修正(→53)等的參考。 • 使用閃光燈或在暗處拍攝時,拍攝與播放的直方圖不同,而 且會顯示為橘色。直方圖和使用影像編輯軟件所製作的直方 圖也不相同。 • 下列情況時不顯示: ([智能自動] 模式)、 (
使用閃光燈拍照(續) 拍攝特寫影像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 每個模式中的可用類型(○:可用,–:無法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視拍攝主體及亮度而定,設定為 (慢速同步)。 或 ○ • 拍攝動態影像、場景模式 、 – – – – – ○ ○ (自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動/紅眼降低)、 、 、 若要將拍攝主體放大,設定為 [自動對焦 微距]( 角最大對焦範圍 3 cm)的距離拍照。 :預設設定) 、 或 ○ – – – – ○ ○ )可讓您以更接近於一般對焦範圍(廣 顯示 [近拍模式] ○ ○ ○ – – 選擇 [自動對焦 微距] ○ (慢速同步/紅眼降低) 時,不能使用閃光燈。 ■ 依 ISO 感光度與變焦的對焦範圍 對焦範圍 [感光度] (→97)
拍攝特寫圖影像(續) 讓相機和拍攝主體位於可用的對焦範圍內 拍攝模式: 以更近的範圍拍攝影像 [近拍特寫] ■ 中的可用拍攝範圍([程式 AE] 模式) 若要拍攝更大的拍攝主體影像,設定為 [近拍特寫] 可讓拍攝主體影像比使用 [自動對焦 微 距] 時更大。 變焦桿 變焦範圍 顯示 [近拍模式] 3 cm 鏡頭與物體之間的距離 50 cm 1m 2m 選擇 [近拍特寫] 50 cm - ∞ 20 cm - ∞ 2x 50 cm - ∞ 50 cm - ∞ 3x 顯示約 5 秒鐘。 使用變焦桿調整數位變焦倍率 變焦位置會固定在廣角(W)端。 對焦範圍為 3 cm - ∞ 50 cm - ∞ 變 焦 4x 率 ∗1 1m-∞ 1m-∞ 物體太靠近相機時,影像可能無 法適當對焦。 5x - 8x x∗2 1m-∞ 10 x - 12 (最大T) 拍照 ● 在 [近拍特寫] 方面,高倍率會導致畫質降低。 ● 設定 [近拍特寫] 時,特殊光學變焦或 [i.
利用自拍計時器拍照 以曝光補償拍照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建議您使用三腳架。 將自拍計時器設為 2 秒,如此可在按下快門按鈕時,有效地修正手震。 顯示 [自拍計時器] 無法獲得足夠的曝光(主體與背景等的亮度若有差異)時,可修正曝光。視亮度之不同,有 時候可能無法變亮。 曝光不足 最佳曝光 曝光過度 選擇時間 加號方向 也可以使用 ◄ 選擇。 減號方向 顯示 [曝光] 按▲ 顯示約 5 秒鐘。 選擇一個值 拍照 [0](無補償) 完全按下快門按鈕在預設時間後開始拍攝。 • 操作時取消 → 按 [MENU/SET] 自拍計時器指示燈 (會於設定的時間中閃爍) ● 設定為 [連拍] 時,連拍 3 張圖片。 設定為 [閃光燈連拍] 場景模式時,連拍 5 張圖片。 ● 若在此處完全按下快門,對焦會在拍攝前立即自動調整。 ● 自拍計時器指示燈停止閃爍後,可能會接著當為 AF 輔助燈亮起。 ● 此功能無法用於[水中]與[高速連拍]場景模式中,或拍攝動態影像時。 ● [10秒鐘]無法在 ([剪貼簿]模式)中或在場景模式[自拍肖像]下加以選擇。 52 VQT2R49 ● 經過曝光調整
自動變更曝光時進行拍攝([自動曝光包圍]) 以自動變更高寬比拍攝 [多種高寬比]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在此模式中,按一次快門按鈕會以三種高寬比自動拍攝三張圖片:4:3、3:2 和 16:9。(快門 音只響一次。) 自動變更曝光時連續不間斷拍攝3張影像。 經過曝光調整後,調整的值會設定為標準。 第一張圖片 0EV(標準) 第二張圖片 -1EV(變暗) 第三張圖片 +1EV(變亮) 顯示 [自動曝光包圍] ■ 圖片尺寸組合 連按 ▲ 數次,將 [曝光] 切換為 [自 動曝光包圍] 顯示 [多種高寬比] 每按一次 [DISPLAY],顯示的指示符 號便會在 [自動曝光包圍] 和 [多種高 寬比] 之間切換。 顯示 [自動曝光包圍] 連按 ▲ 數次,將 [曝光] 切換為 [自動曝 光包圍] 選擇 [ON] 12 M 8M 5 M∗ 11.5 M 7.5 M 4.5 M∗ 10.5 M 7M 4.5 M∗ (範例) 當 設定為 7.5M 時,影像尺寸及 其解析度為 :8M、 :7.
決定光圈並拍攝 [光圈先決] 模式 決定快門速度與拍攝 [快門先決] 模式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您可以在拍攝時控制對焦範圍(即景深)以滿足您的拍攝目的。 快門速度會自動調整到適合設定光圈值。 您可以在拍攝時控制快門速度,以滿足拍攝目的。 光圈會自動調整到適於設定快門速度。 設定為 (拍攝) 設定為 ([光圈先決]模式) 設定為 (拍攝) 設定為 ([快門先決]模式) 決定快門速度 決定光圈值 • 以快速快門速度拍攝,主體的移 動會如同靜止一般。 • 以慢速快門速度拍攝,主體的移 動會如同震動一般。 • 影像太亮或太暗,或曝光不正確 時,光圈值的數字與快門速度會 顯示為紅色。 • 光圈值加大時,對焦的景深範圍 會擴展,從相機前到背景的影像 會清楚地顯示出來。 • 當光圈值減少,對焦的景深範圍 會縮減,背景可能會變模糊。 • 影像太亮或太暗,或曝光不正確 時,光圈值的數字與快門速度會 顯示為紅色。 快門速度 ■ 可設定的快門速度 光圈值 快門速度(秒) 8 ■ 可設定的光圈值 6 5 本相機上設定的光圈值 4 3.2 2.5 2 1.6 1.
決定光圈與快門速度進行拍攝 [手動曝光] 模式 登錄自已的設定並拍攝 [使用者設定] 模式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當曝光調整無法讓您以想要的曝光(亮度/暗度)進行拍攝時,此拍攝模式可讓您設定任何 光圈值與快門速度。還可進行長達60秒的長時間曝光拍攝。 設定為 設定為 將您偏好的拍攝模式、[拍攝]功能表設定等登錄至 [存儲使用者設定],並將模式轉盤設定為 ,讓您可快速地切換為這些設定。 (拍攝) ([手動曝光]模式) • 顯示手動曝光輔助。(大約10秒) 決定光圈與快門速度 ◄►: 調整光圈值 ▲▼: 調整快門速度 • 影像太亮或太暗,或曝光不正確 時,光圈值的數字與快門速度會 顯示為紅色。 • 半按快門會顯示手動曝光輔助。 (大約10秒) [存儲使用者設定] 登錄自已的設定 最多可登錄3個目前的相機設定。 ■ 拍攝模式: 選擇所需的拍攝模式,以登錄 及設定 [拍攝]功能表、[設定] 功能表等。 選擇 [是] 選擇 [設定] 功能表的 [存儲使 用者設定](→22) 選擇要登錄的自訂設定 關閉功能表 光圈值/快門速度 ● 下列功能表與功能均儲存在自訂設定中。 ■ 可設定的光圈值與
登錄自已的設定並拍攝 [使用者設定] 模式(續) 依場景拍照 [場景模式]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使用者設定]切換至自已的設定並拍攝 將模式轉盤設定為 使用 [場景模式] 可讓您以最適合場景的設定拍照(曝光、色彩等)。 ,可快速呼叫登錄在[存儲使用者設定]中的設定。 設定為 設定為 (拍攝) 設定為 設定為 選擇並設定場景 (自定義模式) (如果場景功能表沒有顯示出來,按 [MENU/ SET] 然後按►) 選擇自訂設定 • 按[DISPLAY]顯示登錄的設定內 容。 使用◄►在螢幕間切換。 再按一次[DISPLAY]返回。 ● 場景模式功能表 也可以用變焦桿 切換到下一個畫 面。 變焦桿 [DISPLAY] [MENU/SET] ■ 若要拍攝動態影像 (→72) ■ 登錄常用的場景 [我的場景模式] [我的場景模式] 若要查看每一個場景的說明: 選擇場景並按[DISPLAY]按鈕。 (→71) (→71) ● 選擇不適合實際場景的場景模式,可能會影響影像的色彩。 ● 下列 [拍攝] 功能表設定會自動調整,無法以手動方式選擇(可用設定會隨場景設定的不 ● 即使已
依場景拍照 [場景模式](續) 如何選擇場景(→61) 在場景模式中使用閃光燈(→48) 拍攝模式: 場景 使用、提示 改善在明亮日光條件下的主體膚色,使其顯得健 康。 注意事項 在明亮的室外日光下使膚色光滑 (胸部以上的肖像)。 提示 • 儘可能接近主體。 • 變焦:儘可能遠攝(T 側) [柔膚] 將拍攝主體的外觀變換為苗條或迷人。 使用 ▲▼ 選擇轉換等級,並按 [MENU/SET] 進行設定。 • 也可以在 [快速功能表] 中變更設定值。(→112) [變換] 拍照。 注意事項 • 此功能受著作權保護,僅限個人使用,不得用 於未經授權的商業目的或用於謀取商業利益。 • 請勿使用於違反公共秩序、禮儀或詆毀、誹謗 他人。 • 請勿使用於傷害拍攝主體。 62 VQT2R49 提示 • 至少距離 5 m遠。 使用附贈的軟件,將多張圖片合併成一張全景照 片。 • 效果的清晰度隨亮度而異。 • [AF 模式] 預設設定為 (人臉偵測)。 • 若背景的部分顏色接近膚色,則 該部分也會變光滑。 • 拍照時會執行改善皮膚外觀的程 序。 • 畫質會稍微降低。 • [圖片尺寸] 會根據 [寬高比]
依場景拍照 [場景模式](續) 如何選擇場景(→61) 在場景模式中使用閃光燈(→48) 拍攝模式: 場景 使用、提示 以接近實際的亮度拍攝人像與夜景。 提示 • 使用閃光燈。 • 物體不能移動。 • 建議使用三腳架、自拍計時器。 • 廣角端至少要站在 1.5 m遠(廣角)。 • 對焦:廣角最遠:60 cm - 5 m 遠攝最遠:1.
依場景拍照 [場景模式](續) 如何選擇場景(→61) 在場景模式中使用閃光燈(→48) 拍攝模式: 場景 使用、提示 避免主體在昏暗的室內下變模糊。 使用 ▲▼ 選擇高寬比及圖片尺寸,再按 [MENU/ SET]。 [高感光度] 注意事項 使用 ▲▼ 選擇 [速度優先] 或 [畫質優先],並 按 [MENU/SET] 進行設定。 使用 ▲▼ 選擇高寬比及圖片尺寸,再按 [MENU/SET]。 拍照(按住快門按鈕)。 快門按鈕全按時,會連續拍攝靜態影像。 [高速連拍] 最快速度∗ 拍攝張數∗ [速度優先] 約10張/秒 [畫質優先] 約6張/秒 內置記 大約15 張以上 憶體 約 15 到 100 張 記憶卡 (上限為 100)。 ∗ 連拍速度及可拍攝張數會隨拍攝條件或記憶 卡類型而改變。 提示 • 對焦(如同微距拍攝) 最大W: 3cm(含)以上 最大T: 1m(含)以上 (5×到8×為2公尺到∞) 66 VQT2R49 • 格式化之後,連拍可錄製的影像 數會立即增加。 • 畫質會稍微降低。 • 主要固定設定 [閃光]: [強制閃光關] [畫質]: (標準) [感光度]: 速度
依場景拍照 [場景模式](續) 如何選擇場景(→61) 在場景模式中使用閃光燈(→48) 拍攝模式: 場景 使用、提示 清晰拍攝夜空的煙火。 提示 • 至少距離 10 m遠。 • 建議使用三腳架。 [煙花] 注意事項 • 快門速度可設為 1/4 秒或 2 秒(若 會稍微手震或是光學影像穩定器 設為 [OFF])。(未使用曝光補償 時) • 主要固定設定 [強制閃光關] [閃光]: [感光度]: ISO80 [PRE AF]: [OFF] [AF 輔助燈]: [OFF] 突顯天空與海水澄澈的藍色,同時不會使主體變 暗。 • [AF 模式] 預設設定為 (人臉偵測)。 • 請勿以濕手觸摸相機。 • 請小心注意細沙與海水。 突顯滑雪坡道與高山雪景的自然色彩。 • 氣溫越低,電池壽命就越短。 [海灘] [雪景] 提示 • 對焦時使相機轉向對比色彩的區域。 • 檢查機窗上沒有機艙內的倒影。 • 至少距離 5 m遠。 [空中攝影] 將畫面周圍變暗作為懷舊效果。 [針孔效果] VQT2R49 提示 • 對焦(如同微距拍攝) 最大W: 3cm(含)以上 最大T: 1m(含)以上 (5×到8
依場景拍照 [場景模式](續) 登錄常用的場景 [我的場景模式] 拍攝模式: 拍攝模式: 場景 使用、提示 在影像上疊上相框。 按◄►選擇相框,然後按 [MENU/SET]。 [相框] 維持水中的自然色彩。 [水中] 提示 • 將快速移動的主體對齊 AF 區域,再按 ◄ (AF 鎖)。 (再按一次 ◄ 即可放開。) • 若設定 AF 鎖後再變焦,AF 鎖定設定將會取消, 且必須重新設定。 • 若 [AF 模式] 設定為 ,則無法設定 AF 鎖。 • 使用`白平衡微調' (→98) 調整紅色與藍色色階。 • 對焦(如同微距拍攝) 最大W: 3cm(含)以上 最大T: 1m(含)以上 (5×到8×為2公尺到∞) 注意事項 • 拍攝畫素等級為2 M( )。 • 下列功能為固定設定。 [自動檢視]: [2 SEC.
拍攝動態影像 拍攝模式: 拍攝有聲(立體聲)的動態影像。(無法拍攝靜音的動態影像。)拍攝時亦可使用變焦。 變焦桿 設定為 設定 動態影像拍攝格式 ([拍攝模式]) [AVCHD Lite(GPS 錄製)]∗1 以外的位置 [AVCHD Lite]∗1 按下開始拍攝 沒有半按操作。 切換為動態影像拍攝畫面後即開始拍 攝。 切換動態影像模式∗ 動態影像拍攝畫面 麥克風 (請勿用手指擋住) 剩餘拍攝時間(近似值) ∗ 實際顯示的畫面可能因 [拍攝模式] 而異。 您也可以在拍攝動態影像時使用變焦。 • 變焦速度比正常慢。此外,變焦速度會視變 焦範圍而改變。 • 拍攝動態影像時若使用變焦,對焦可能需要 一些時間。 再按一次動態影像按鈕即可結束拍攝 [連續AF](→109) 經過的拍攝時間 ■ 變更動態影像設定 (→108) VQT2R49 • 可拍攝高解像度動態影像。 • 可在相同容量的記憶卡上拍攝比 [動態JPEG] 還要長的高解像度動態影像。 • 將記憶卡插入AVCHD相容裝置,可播放影像。∗2 • 變更畫質設定可拍攝高解像度動態影像、小型QVGA大小的動態影像等。 • 拍攝的動態影像
拍攝動態影像(續) 拍攝模式: ■以 拍攝動態影像 以您喜好的設定拍攝動態影像。 • 光圈與快門速度會自動設定。 • 拍攝模式圖示會變更為 。 ● 如需可拍攝時間的詳細資訊(→174) ● 以 [AVCHD Lite(GPS錄製)]/ [AVCHD Lite] 拍攝動態影像時,建議使用SD速度`Class 4'∗或更高的 ■以 拍攝動態影像 以最佳設定為所選場景拍攝動態影像。 • 有些場景會切換至下列場景。 選擇的場景 動態影像的場景 [孩子] (肖像動態影像) [夜間肖像]、[夜景]、[星空] (低光動態影像) [全景輔助]、[運動]、[寵物]、[高速連拍]、[閃光 一般動態影像 燈連拍]、[煙花]、[相框] • [智能對比度控制] 會視情況依據場景模式自動啟動。 • 在某些場景模式中無法設定下列項目。 • [白平衡] • [數位變焦] ■ 以 拍攝動態影像 以登錄的拍攝模式拍攝動態影像。 2 GB SD記憶卡的可拍攝時間 記憶卡。 以動態JPEG拍攝動態影像時,請使用SD速度`Class 6'∗或更高的記憶卡。 ∗ SD速度等級是指連續寫入的速度率。 ● 依據記憶卡類型之不同,拍
拍攝動態影像 [動態影像] 模式 播放動態影像(→115) 拍攝模式: 此會拍攝有聲動態影像。 (無法拍攝靜音的動態影像。錄音為單音道。)拍攝時亦可使用變 焦。 [錄影畫質] 變更動態影像尺寸。拍攝動態影像時,請使用SD速度等級∗1為`Class 6'或更高的記憶卡。 ∗1 SD速度等級是指連續寫入速度的規格。 麥克風 (請勿用手指擋住) 設定為 顯示 [拍攝] 功能表 選擇所要的畫質 將模式轉盤設定為 開始拍攝 半按 (調整對焦) 剩餘拍攝時間(近似值) 選擇 [錄影畫質] 全按 (開始拍攝) 您也可以在拍攝動態影像時使用變焦。 • 變焦速度比正常慢。此外,變焦速度會視變 焦範圍而改變。 • 拍攝動態影像時若使用變焦,對焦可能需要 一些時間。 結束拍攝 經過的拍攝時間 全按 關閉功能表 畫質 影像尺寸 [HD] 1280×720畫素 [WVGA] 848×480畫素 [VGA] 640×480畫素 [QVGA]∗2 320×240畫素 幀數 影像高寬比 16:9 30 fps 4:3 ∗2拍攝至內置記憶體時,會固定使用 [QVGA]。 ● 如需可
使用臉部辨識功能拍攝 [臉部辨識] 拍攝模式: 若要啟用臉部識別功能,請登錄人臉影像(→79),或將自動登錄人臉影像(→82)設定 為[ON]。(購買時臉部辨識功能並未啟用。) ■ 臉部辨識功能的運作方式 拍攝期間 • 相機會辨識出已登錄的人臉,然後調整對焦與曝光 • 辨識出已設定名字的登錄人臉時,會顯示名字(最多3人) • 當 [自動登錄] 為 [ON] 時,會辨識已拍攝多次的人臉,並顯 示登錄螢幕 播放期間 • 顯示名字與年齡(若資訊已登錄) • 拍攝期間會顯示出為辨識的人臉所設定的名字(最多3人) • 僅會播放所選已登錄人物的影像([類別播放]) 登錄人臉影像 最多可登錄6張含有名字及生日等資訊的人臉影像。 您可以使用登錄人臉的方式,讓臉部辨識更加容易:例如,登錄同一個人的多張人臉影像 (一個登錄最多可以有3張影像)。 ■ 登錄人臉影像的拍攝提示 • 確定主體的眼睛張開且嘴巴閉起;讓主體直接面對相機,並確定人臉的輪廓、眼睛及 眉毛沒有被頭髮遮住。 • 確定臉上沒有過多陰影。(在登錄期間不使用閃光燈) ■ 若相機在拍攝時似乎不容易辨識人臉 • 登錄同一個人臉的其他影像,室內與室外或不同的表情或角
使用臉部辨識功能拍攝 [臉部辨識](續) 拍攝模式: 選擇 [拍攝] 功能表的 [臉部辨識](→20) 以▲▼選擇 [MEMORY],然後按 [MENU/SET] ■ 若要將臉部辨識功能設定為 [OFF] 選擇 [拍攝] 功能表的 [臉部辨識](→20) 以▲▼選擇 [OFF],然後按[MENU/SET] ● 若已登錄人臉影像,或設定了人臉影像自動登錄,[臉部辨識] 設定會自動切換為 [ON]。 為尚未登錄的臉部影像選擇相框 • 若已登錄6個人,請先刪除已登錄的人物。 (→81) 編輯或刪除登錄的人物資訊 可編輯或刪除登錄的人物資訊。 選擇 [拍攝] 功能表的 [臉部辨識](→20) 以▲▼選擇 [MEMORY],然後按[MENU/SET] 拍攝人臉影像 選擇您要編輯或刪除其資訊的人物 人臉對齊引導線拍攝 以▲▼選擇 [是],然後按 [MENU/SET] • 若選擇未登錄的畫格,會出現新的登錄。 • 若要重新拍攝,請選擇 [否] • 人物以外的主體臉部(例如寵物)無法登錄。 • 若辨識失敗,會顯示一則訊息,同時顯示畫面會 返回拍攝螢幕。請重新拍攝。 • 按下[DISPLAY]時,即會出現說明。
使用臉部辨識功能拍攝 [臉部辨識](續) 拍攝模式: 自動登錄人臉影像 您可以設定相機,以便在多次拍攝主體後,自動顯示登錄螢幕。 選擇 [拍攝] 功能表的 [臉部辨 識](→20) 選擇 [ON] ● 可顯示的登錄螢幕指引為3次(估計值) 。(這不會在 [自拍肖像] 場景模式、[連拍]、[錄 音]、[自動曝光包圍] 或 [多種高寬比] 中發生。) ● 若登錄螢幕很難顯示出來,則在相同環境下拍攝,以及使用相同的表情可讓登錄螢幕更 容易顯示。 ● 若已登錄的人臉無法辨識,從 [拍攝] 功能表的 [臉部辨識] 重新登錄人物,可讓相機較容 易辨識人物。 選擇 [SET] ● 若顯示出已登錄人物的登錄螢幕,以該狀態進行人物的其他登錄,可讓相機較容易辨識 人物。 ● 若登錄了以閃光燈拍攝的影像,相機可能很難辨識人物。 ● 若 [自動登錄] 設定為 [ON],[臉部辨識] 設定也會自動切換為 [ON]。 半按快門按鈕可關閉功能表 ● 在某些情況下,只有透過自動登錄所登錄 選擇 [自動登錄] 的人臉,可能會難以辨識。從 [拍攝] 功能 表的 [臉部辨識],事先登錄人臉影像。 設定辨識靈敏度 若臉部
以GPS錄製拍攝地點 使用前請先閱讀“關於GPS"(→8)及“地點名稱資料的使用者授權合約"(→165)。 ∗ 拍攝模式: ∗ 僅限拍攝(無法設定) [GPS 設定]:使用 GPS 何謂GPS ? GPS是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的縮寫,可讓人們利用GPS衛星找到自己的位置。 從眾多衛星接收訊號 (內容包括軌道資訊與時間資訊),以計算出某人目前的位置稱為“定位"。 當相機收到3顆或更多GPS衛星所發出的訊號時,即可執行定位功能。 從旅遊模式功能表選擇 [GPS 設定](→20) 選擇 [ON] 或 接收的GPS時間 ■ GPS功能 使用GPS時,相機會執行下列功能。 接收的 GPS 衛星訊號數 • 在拍攝的影像上錄製定位地點的地點名稱資訊及經緯度∗1 • 自動修正為目前時間∗2 • 前往不同時區的國家或地區之後,將時間更正為當地時間∗2 ∗1以 [AVCHD Lite(GPS錄製)] 或 [動態JPEG] 拍攝的照片或動態影像 ∗2當 [自動時間設定] 或 [世界時間] 設定為 [自動] 時 ■ 從GPS衛星接收訊號 ● 將 [GPS 設定] 設定為 [ON]或 (→85) ● 使用 GPS
以GPS錄製拍攝地點(續) ∗ 拍攝模式: ∗ 僅限拍攝(無法設定) ■ 將 [GPS 設定] 設為 [ON] 或 時 在拍攝模式下,LCD螢幕會顯示表示定位狀態的圖示。 如果定位成功,會顯示地點名稱資訊。 圖示 ● 地點名稱資訊由地點名稱及根據定位所取得的經緯度搜尋相機資料庫所找到的地標所 組成,並依下列優先順序顯示最合適的項目。(有時不會顯示最近的項目。) 狀態 存在地點名稱資訊(過去5分鐘的資訊) 存在地點名稱資訊(過去5分鐘到1小時的資訊) 目前方位1公里內的地標名稱及對應的地點名稱 在目前方位10公里內,含有地標或其他興趣點之地方的地點名稱 • 若沒有符合以上條件的地點名稱或地標,則會顯示“---"。即使顯示“---",在某些情況下,仍可 在 [選取 GPS 區域]中選擇地點名稱資訊。 • 在某些情況下,您尋找的地標可能尚未登錄。地標及其他地點名稱資訊,為截至目前 2010 年 2 月的資料。(地標類型 →173) ● 地點名稱資訊 (地點名稱或地標名稱) 可能與正式名稱不同。 存在地點名稱資訊(過去1到2小時的資訊) 存在地點名稱資訊(過去2小時以上的資訊) 地點名稱資訊 定
以GPS錄製拍攝地點(續) ∗ 拍攝模式: ∗ 僅限拍攝(無法設定) ■ 若不想錄製地點名稱與地標 在上述步驟 中,選擇 [刪除所有地名],則不會錄製地點名稱與地標。 或者,在步驟 中,若在訊息詢問您是否要清除所選地點名稱下的地點名稱與地標時, 選擇 [是],將不會錄製地點名稱資訊(例如,如果指定城市區域名稱,則為城市鄉鎮名 稱與地標名稱)。 • 但會錄製經度與緯度。若不想加以錄製,請將 [GPS 設定] 轉向 [OFF]。 ● 在大型公園或類似的地方可能無法顯示地標,或可能會顯示不正確的地標。若無法在 [選取 GPS 區域] 中選到所要的地標,請於拍攝後執行 [編輯地名]。(→127) 返回功能表畫面 ● 在下列情況下,會顯示“- - -" 。 • 未顯示任何地點名稱資訊 • 沒有鄰近地標 (您可以在 [選取 GPS 區域]中選擇地標。) ● 當地點名稱資訊的文字太長時 (例如設定顯示多個項目時),即會使用捲動顯示。 變更地點名稱資訊的顯示方式 使用GPS設定時鐘 您可以變更定位功能所找到的地點名稱資訊之螢幕顯示方式。 相機可使用GPS訊號中的日期與時間資訊,自動更新其 [時鐘設定]。
有用的行程功能 [旅遊模式] 拍攝模式: ∗ ∗ ∗ 僅限拍攝。(無法設定) ● 若於出發日期之前進行設定,會用減號以橘色顯示距離出發日期的天數(但不會錄下) 。 ● 若是以白色顯示 [行程日期] 並附上減號,表示 [本國] 日期比 [目的地] 日期早一天(這會 • 設定項目之後,即會顯示每個項目的設定。 錄下)。 會隨即顯示所選項目的功能表名稱。 ● 若要列印已經過的天數,請使用 [標示文字],或使用隨附之CD-ROM上的 PHOTOfunSTUDIO軟件列印。 ● 無法對以 [AVCHD Lite] 拍攝的動態影像設定 [行程日期]。 [行程日期] [行程日期] 若設定旅遊行程並拍攝影像,則會以行程第幾天錄製拍攝的影像。 設置: • 必須預先設定時鐘(→17)。 若設定旅遊行程並拍攝影像,則會以行程第幾天錄製拍攝的影像。 選擇 [旅遊模式] 功能表的 [行程日期](→20) 以相同方式設定返回日期 選擇 [行程設定] 關閉功能表 選擇 [SET] • 從出發日期到返回日期的日期框顏色,會 隨即變更。 ■ 清除資訊 返回日期之後,會自動清除資訊。若要清 除此日期之前的資
有用的行程功能 [旅遊模式](續) 拍攝模式: ∗ ∗ [行程目的地] ∗ 僅限拍攝。(無法設定) [世界時間] /[地點] 以目的地當地時間設定拍攝日期與時間。先執行 [時鐘設定]。 錄製目的地 設定 [行程設定] 之後,便可以設定目的地。 設定 [行程日期] 之後,便可以設定目的地。 於上一頁的步驟 中選擇[行 程目的地] 選擇 [地點] 功能表的 [旅遊模式](→20) 選擇 [SET] 選擇 [SET] 選擇 [旅遊模式] 功能表的 [世界時間](→20) 選擇 [目的地] • 第一次設定時會顯示 [請設定本國區域]。 此時按 [MENU/SET] 可以跳到步驟 。 選擇 [本國] 設定目的地區域 選擇目的地目前的時間 設定本國區域 城市區域名 輸入目的地 • 輸入文字(→113) 關閉功能表 輸入目的地 ● 若已錄製 [行程設定],則會同時錄製 [行程目的地]。 ● 若已錄製 [行程日期],則會同時錄製 [地點]。 ● 依 [GPS 設定] 為影像個別錄製地點名稱資訊。 ● 無法在以 [AVCHD Lite] 拍攝的動態影像上錄製 [行程目的地]。 ● 若
有用的行程功能 [旅遊模式](續) 拍攝模式: ∗ ∗ ∗ 僅限拍攝(無法設定) ■ 使用GPS進行自動設定 依照上一頁的步驟 ,您可以選擇 [自動] 使用GPS功能,自動設定您目的地的當地時間。 此項功能與 [自動時間設定] 相同。如需詳細資訊(→89) ● 當您從目的地返回時,請依照步驟 與 的指示設定 [本國]。 ● 若已設定 [本國],使用前請僅變更 [目的地]。 ● 若螢幕上顯示的區域找不到您的目的地,請依據本國時差進行設定。 ● 會顯示在螢幕上,供播放於目的地所拍攝的影像。 使用 [拍攝] 功能表 ● 如需 [拍攝]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快速功能表' (→112)可便於使用經常使用的功能表。 [圖片尺寸] 設定圖片尺寸。拍攝張數會視此設定與 [畫質](→96)。 ■ 拍攝模式: ■ 設定: 影像尺寸([寬高比]: 12 M 4000×3000 8 M ∗1 3264×2448 11.5 M 4176×2784 7.5 M ∗1 3392×2264 10.
使用 [拍攝] 功能表(續) 如需[拍攝]功能表設定程序(→20) ● 慢動作主體 [畫質] ● 快動作主體 設定影像品質。 ■ 拍攝模式: 佳(高品質,優先考量影像品質) 標準(標準品質,優先考量影像數) ■ 設定: ISO 感光度 200 (快門速度 1/30) [寬高比] ISO 感光度 800 (快門速度 1/125) ● 拍攝後,快門速度及 ISO 感光度會在螢幕上顯示數秒。 ● 若干擾變得明顯時,建議降低設定,或在 [圖片調整] 中依 + 號方向設定 [降噪]。 ● 模糊的狀況因主體的亮度、大小、位置及移動速度而有別(例如,若主體太小、位於影 影像的高寬比可依列印或播放格式變更。 ■ 拍攝模式: 像邊緣,或按下快門按鈕後即刻開始動作)。 ■ 設定: ● 拍攝的閃光燈範圍(→48) 4 3 3 16 2 [感光度] 9 手動設定 ISO 感光度(對照明的敏感度)。 建議在暗處拍照時使用較高的設定,以拍攝清晰的影像。 ■ 拍攝模式: ■ 設定: [AUTO] / [80] / [100] / [200] / [400] / [800] / [1600] 與
使用 [拍攝] 功能表(續) 如需[拍攝]功能表設定程序(→20) [臉部辨識] [白平衡] 對焦時可優先處理經常出現在圖片中的登錄人物,並可集體觀看出現這些人物的圖片。 如需詳細資訊(→78)。 如果色彩不自然,請配合光源調整色彩。 ■ 拍攝模式: (電燈泡)/ (室外、藍天)/ (室外、多雲的天空)/ (室外、陰影)/ (使用 中設定的值)/ (手動設定) [AF 模式] ■ 設定: [AWB](自動)/ ● [AWB] 操作範圍: 9000K 藍天 8000K 7000K 6000K 5000K 4000K 3000K 2000K 1000K ■ 拍攝模式: ● 若超出範圍,影像可能會偏紅或偏藍。 如有 10000K 多雲的天空(有雨) 陰影 電視螢幕 陽光 日光燈 多種光源,即使在範圍內,此功能可能也不 會正常運作。 ● 建議在日光燈下時,設為 [AWB]/[ ]。 / / / / 拍攝人物的正面 (人臉偵測) / 辨識人臉(最多15人)並相對應調整曝光及焦距。 當 [測光模式](→101)設定為`多點' AF 區域 黃色:半按快門按鈕,在相機對到焦時,
使用 [拍攝] 功能表(續) 如需[拍攝]功能表設定程序(→20) 1區對焦(高速)/ 1 區對焦: 對焦於影像中央的 AF 區域。 (1點對焦 (高速:對焦比其他設定還 (建議在對焦困難時使用) 要快)) (1 區對焦) AF 區域 (點對焦) 決定對焦的位置 點對焦: 對焦於較小的區域。 ■ 設定: 設定 [OFF] ● 使用 時,影像在對焦前可能會暫時凍結。 ● 在陰暗的地方或者使用數位變焦或近拍特寫等時,AF區域會變得比較大。 ● 如果使用 很難對焦,請改用 或 。 ● 下列情況無法設為`人臉偵測' 。 [全景輔助]、[夜景]、[食物]、[星空]、[煙花]、[空中攝影]、[水中] 場景模式、 ● 若相機將非人物主體誤認為「人臉偵測」設定中的人臉,請切換至其他設定。 ● 人臉偵測功能在下列情況中可能無法執行。 (AF 模式設定切換至 ) • 臉部在螢幕上顯得太小時 • 有快速動作時 • 相機晃動時 • 主體非人類時,如寵物 • 使用數位變焦時 ● 在 AF 追蹤中,下列情況會導致 AF 鎖失敗、失去拍攝主體、追蹤另一個拍攝主體。 • 拍攝主體太小 • 顏色類似的物體或背景 • 快速移動
使用 [拍攝] 功能表(續) 如需[拍攝]功能表設定程序(→20) [智能對比度控制] [連拍] 當拍攝主體與背景間的對比相當明顯時,自動調整對比及曝光,可獲得較自然的色彩。 啟用快速連拍。按住快門按鈕時可進行連拍。 ■ 拍攝模式: ■ 拍攝模式: ■ 設定: ■ 設定:[OFF]/[LOW]/[STANDARD]/[HIGH] [連拍] 設定 ● [LOW]、[STANDARD] 與 [HIGH] 表示修正量。 ● 若設定不是 [OFF],螢幕上會顯示 。 ● 當 [智能對比度控制] 作用時, 的色彩會變更。 ● 即使 [感光度] 設為 [80] 或 [100],當 [智能對比度控制] 啟動時,影像也可能會以高於設 定的感光度拍攝。 ●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的修正效果。 [最慢快門限制] 影像數∗ 速度 [OFF] 禁止連拍 (連拍) 佳:最多 3 張 標準:最多 5 張 2.
使用 [拍攝] 功能表(續) 如需[拍攝]功能表設定程序(→20) [圖片調整] [數位變焦] 光學變焦或特殊光學變焦的倍率最高可達到 4 倍。如需詳細資訊(→43) 為每一個項目設定用以決定畫質的要素,並將拍攝的影像調整為您想要的畫質。 ■ 拍攝模式: ■ 拍攝模式: ■ 設定: [OFF]/[ON] ■ 設定: 設定內容 ● 若已設定 [近拍特寫],此功能會固定在 [ON]。 [對比度] [連續AF] 設定與效果 – + 影像中亮度與暗度的 差別 較小 較大 銳利 [清晰度] 影像中的輪廓 柔和 拍攝動態影像時允許持續調整對焦,或將對焦位置固定在開始拍攝時。 [飽和度] 色彩飽和度的變化 溫和 鮮豔 ■ 拍攝模式: [降噪] 雜訊處理 解析度先決 降低雜訊 ■ 設定:[ON] : 拍攝動態影像時,依據拍攝主體的移動調整對焦。 ( 顯示在畫面上。) [OFF] : 將對焦位置固定在動態影像開始拍攝時。 使用此設定,對稍微向前/向後移動的拍攝主體維持相同的對焦位置。 ● 此設定在 [星空] 與 [煙花] 場景模式中固定為 [OFF]。 ● 若拍
使用 [拍攝] 功能表(續) 如需[拍攝]功能表設定程序(→20) [錄音] [時鐘設定] 設定時鐘。與 [設定] 功能表(→22)的功能相同。 聲音會隨同影像錄製。適用於錄製會話或備忘錄。 ■ 拍攝模式: ■ 設定: [OFF]/[ON](錄音約 5 秒( 螢幕上顯示) ● 若要取消錄製:按 [MENU/SET]。 ● 播放聲音(→115) ● 在 [連拍], [自動曝光包圍]、[多種高寬比] 以及 [全景輔助]、[高速連拍]、[閃光燈連拍] 和 [星空] 場景模式中不能錄音。 ● [標示文字]、[調整大小]、[剪裁]、[傾斜補正] 與 [寬高比轉換] 無法搭配有聲影像。 ● 另在 [剪貼簿] 功能表(→111)中設定 [錄音]。 ● 手指請勿遮擋住麥克風(→9, 10) 。 [AF 輔助燈] 太暗時,請開啟輔助燈以協助對焦。 ■ 拍攝模式: ■ 設定:[OFF] : 關閉輔助燈(拍攝暗處的動物等) [ON] : 半按快門按鈕可打開輔助燈(顯示 與較大的AF 區域) ● 將 [連續AF] 設為 [OFF]時,即使按下動態影像按鈕,AF 輔助燈仍會 亮起。 輔助燈: 有效距離: 1.
使用 [動態影像] 功能表 如需[動態影像]功能表設定程序(→20) ● 如需 [動態影像]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快速功能表' (→112)可便於使用經常使用的功能表。 ■ 設定: [AVCHD Lite(GPS錄製)] 中的 [拍攝模式] 設定 [GSH] [GH] [GL] [拍攝模式] 設定拍攝的動態影像之資料格式。 ■ 拍攝模式: 位元率∗1 17 Mbps 13 Mbps 9 Mbps 高寬比 解析度 1280 x 720 1280 x 720 1280 x 720 位元率∗1 17 Mbps 13 Mbps 9 Mbps 高寬比 解析度 1280 x 720 848 x 480 640 x 480 320 x 240 幀率∗2 30 fps 30 fps 30 fps 30 fps 高寬比 解析度 1280 x 720 1280 x 720 1280 x 720 16:9 [AVCHD Lite] 中的 [拍攝模式] ■ 設定: 拍攝格式 效果 這些是 AVCHD Lite 動態影像,其中新增了開始拍攝的地點名稱資 [AVCHD Lite(GPS錄製
拍攝/檢視剪貼簿影像 [剪貼簿] 模式 模式: 適用於拍攝時刻表與地圖,取代拍攝備忘錄。 不管有無記憶卡,影像一律會儲存到內置記憶體的剪貼簿區段,以有別於標準圖片而能立 即檢視。請注意版權等。 (→6) ■ 登錄變焦率及位置(變焦標記) 拍攝剪貼簿影像 變焦桿 變焦標記 適用於放大和儲存部份地圖等。 使用變焦桿放大, 並使用 ▲▼◄► 選擇位置 設定為 • 若要變更變焦與位置: 重複左 列動作 • 結束變焦標記設定:將變焦 回復為原始(1 倍)變焦率 按 快門按鈕 設定為 變焦標記 會顯示在已登錄的影像上 拍攝剪貼簿影像 ■ 檢視已登錄的變焦率及位置: ● 表示內置記憶體已全部用於剪貼簿影像 (近似值) 圖片尺寸 影像 影像 2M 26 81 半按 (輕按對焦) 全按 (完全按下按鈕進行拍攝) 轉向 T 端 (無須手動放大或移動) 顯示具有 標記 的影像 以錄製的大小與位置立即顯示 • 取消變焦標記 → [取消標記] (如下) 1M 40 120 變焦桿 檢視剪貼簿影像 ● 刪除具有變焦標記的影像時,會同時刪除原始影像與具有變焦標記的影像。 ● 即使在放大的情況下,仍可
使用快速功能表 輸入文字 方便使用 [拍攝] 功能表的項目。 在場景模式 [孩子] 與 [寵物] 中,使用游標按鈕輸入含有臉部辨識功能的名稱,或以 [行程 日期] 等登錄目的地。 (在每個功能表的設定畫面上) 選擇字元類型 設定為 顯示快速功能表 選擇字元,然後按 [MENU/SET](重複) 按下按鈕直 到顯示快速 功能表為止 • 文字會插入於游標位置處。 ■ 變更字元類型 按 [DISPLAY] (每按一次按鈕即會隨之變更) 快速功能表 選擇項目與設定 游標位置 選擇 :大/小寫字母 :符號/數字 輸入文字完成後,請選擇 [設定] 並按 [MENU/SET] ■ 編輯文字 按▲▼◄►將游標移至所要編輯的文字。 • 也可以利用變焦桿調整游標位置。 按▲▼◄►選擇 [清除],然後按 [MENU/ SET]。 按▲▼◄►選擇正確的文字,然後按 [MENU/SET]。 按 (已完成) 設定 項目 ■ GPS功能作業 在 [GPS 設定] 項目中選擇 [ON] 或 • [選取 GPS 區域] → 按 [DISPLAY] ● 如需 [拍攝]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 設定項目會隨
以清單檢視(多張播放/日曆播放) 觀看有聲動態影像/照片 播放模式: 播放模式: 您可以一次檢視12(或30)張圖片(多張播放),或檢視特定日期所拍攝的所有圖片(日曆 播放)。 變焦桿 可播放含有聲音的動態影像與照片,就像檢視照片一樣。 設定為 設定為 • 檢視影像:按 ◄► 設定 以外的位置 選擇圖片並開始播放 設定為多張影像畫面 錄製日期 影像號碼 總張數 捲軸 ■ 若要回復 轉向 T 側 ■ 從12/30張影像畫面 每轉至一次 W 端即會 捲動畫面 (12張影像) 變更為單一影像畫 面 使用▲▼◄►選擇影 像,再按[MENU/SET] 影像類型 • [我的最愛] • [AVCHD Lite] • [動態JPEG] • [孩子] • [寵物] • [行程日期] • [世界時間] • [編輯標題] • [標示文字] 動態影像拍攝時間 ■ 動態影像播放期間的操作 ▲:暫停/播放 ▼:停止 ◄:快速倒轉(2步距) 單畫格倒轉(暫停時) ►:快進(2步距) 單畫格前進(暫停時) • 若在快進或倒轉期間按下▲,會 返回標準播放速度。 • 使用變焦桿可調整音量(僅限動 態影像)。
從動態影像擷取照片 分割動態影像 播放模式: 播放模式: 從動態影像將場景儲存為照片。 播放期間暫停動態影像,將您要擷取的影像顯示為照片 ▲: 暫停/播放 ◄: 快速倒轉(2步距) (暫停期間)單畫格倒轉 ►: 快進(2步距) (暫停期間)單畫格前進 可將單一動態影像分割為2部分。當您只想保留必要的場景,或想刪除不必要的場景,以增 加記憶卡的可用空間時(例如旅行時)此項功能相當方便。 選擇 [播放] 功能表的 [影片分割](→20) 以◄►選擇要分割的動態影像,然後按[MENU/SET] 播放動態影像並在要分割的地方暫停 ▲: 暫停/播放 ◄: 快速倒轉(2步距) (暫停期間)單畫格倒轉 ►: 快進(2步距) (暫停期間)單畫格前進 擷取照片 選擇 [是] 決定動態影像的分割點 會建立照片。 選擇 [是] 分割動態影像。 • 已分割的動態影像不會保留。 (分割後只會留下2個動態影像。) • 分割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 設定後按 回到功能表螢幕。 ● 使用充滿電的電池(→11)或電源供應器(另購件)及DC聯結器(另購件) 。 ● 當記憶卡上的可用空間極少時,可能無法分割動態影像。 ●
不同的播放方式 [播放模式] 播放模式: 拍攝的圖片可用各種方式播放。 [投影片播放] 配上音樂自動按順序播放。建議用於在電視螢幕上觀賞時。 設定為 設定 選擇播放方法 [全部] : 全部播放 [僅限圖形]:播放照片與有聲照片。 [僅限動態影像]:僅播放動態影像。 : [GPS 區域播放] 選擇地點名稱或地標,以播放相同位置所拍攝的影像。 (使用▲▼◄►選擇地點名稱或地標,並按 [MENU/SET]) (→121) / [地 • [旅遊]:只播放以[行程日期] 或 [行程目的地] 拍攝的影像。(→122) 點] • [類別選擇]: 選擇類別,只播放照片。 (使用▲▼◄►選擇類別,再按 [MENU/SET]。)(→124) • [我的最愛]: 播放設為 [我的最愛] 的影像 ([我的最愛] 有影像且設定為 [ON] 時才會出現。) • • • • 以外的位置 顯示播放模式選擇的螢幕 ■ [標準播放] (→44) 從 選擇播放模式 ■ [投影片播放] (→119) 設定播放效果 ■ [模式播放] (→120) ■ [GPS 區域播放] (→121) ■ [旅遊播放] (→122) ■ [類別
不同的播放方式 [播放模式](續) 如需切換[播放模式]程序(→118) 播放模式: ■ 播放投影片時的操作 [GPS 區域播放] 播放動態影像時 播放影像時 暫停/播放 (暫停時) 上一張 (播放時) 開始正在播放的動 態影像∗ 降低音量 暫停/播放 下一張 選擇要播放的地理區域範圍 (暫停時) 下一張 (暫停時) 上一張 停止 您可以選擇拍攝影像之地點的地點名稱或地標,加以播放。 停止 提高音量 降低音量 提高音量 ∗ 如果動態影像播放不到3 秒鐘,會顯示上一張影 像。 選擇顯示的地點名稱或地標 顯示地點名稱或地標的第一個字母 ● 選擇 [URBAN] 時,螢幕效果會呈現黑白色。 ● 用HDMI迷你纜線在電視上顯示影像時不能使用某些播放效果。 ● 無法新增音效。 ● 播放動態影像時,時間長度設定會被停用。 ● 高寬比不一樣的影像邊緣會被切掉,以便顯示在整個螢幕上。 [模式播放] 顯示拍攝地點 檢視影像 • 刪除影像→按 (刪除) 這個播放模式只能用來播放照片或以 [AVCHD Lite](或 [動態JPEG])錄製的動態影像。 上一張 下一張 選擇資料類型
不同的播放方式 [播放模式](續) 如需切換[播放模式]程序(→118) 播放模式: ■ 依目的地播放 拍攝影像時若設定了 [行程目的地],則可依目的地播放影像。 [旅遊播放] 只播放在您目的地拍攝的影像。 ■ 依行程日期播放 若拍攝影像時設定了 [行程設定] 像。 選擇 [行程目的地] /[行程日期] ,則可依行程日期播放影 選擇 [行程日期] • 若選擇了 [全部],則會顯示所有已設定 [行程設定] 的影像。 [行程日期] / 選擇項目 • 若有很多影像,顯示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 在已設定 [行程目的地] 的影像中,檔案編號最低的一張會作 為代表影像。 選擇要播放的日期 以清單方式顯示在所選日期拍攝的影像。 • 沒有拍攝影像的月份不會顯示。 • 可顯示的日期為2000年1月到2099年12月。 • 當在相同日期拍攝多張影像時,當天拍攝的第一張影像會顯 示在日曆畫面上。 • 若設定了有不同時區的 [目的地],則拍攝的影像會以當地日 期及時間顯示在日曆上。 ▲▼:選擇週 ◄►:選擇天 檢視影像 • 刪除影像→按 (刪除) 上一張 下一張 選擇影像 會顯示影像。 ● 即使已設定
不同的播放方式 [播放模式](續) 如需切換[播放模式]程序(→118) 播放模式: [我的最愛播放] [類別播放] 可自動歸類影像,並依類別觀看。 若從播放模式選擇功能表中選擇 [類別播放],即會開始 自動歸類。 選擇類別 [類別重播] 拍攝資訊,如場景模式 以手動方式播放設定在 [我的最愛](只有在 [我的最愛] 中具有影像,且設定為 [ON] 時才會 出現)中的影像。 觀看影像 使用臉部辨識拍攝 [肖像]/[i 肖像]/ [柔膚]/[變換]/[自拍肖像]/ [夜間肖像]/ [i 夜間肖像]/ [孩子]/[i 孩子] 影像類別的圖示(深藍色) 類別影像張數(數秒後出現) • 若是 (播放以臉部辨識所拍攝的人員), 請使用▲▼◄►選擇人員,然後按 [MENU/ SET]。 觀看影像 • 刪除影像 → 按 。 上一張 下一張 [風景]/[i 風景]/[日落]/[空中 攝影]/[i 日落] 上一張 下一張 ● 日曆顯示無法使用。 ● 只能設定下列播放功能表。 [編輯地名]、[旋轉顯示]、[列印設定]、[保護] ● 若要關閉 [我的最愛播放],請選擇 [標準播放]。 [夜間肖像]
使用 [播放] 功能表 播放模式: (將模式轉盤設為 如需 [播放]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以外的任何設定) 您可以編輯或保護拍攝的影像。 • 根據播放模式的不同,某些 [播放] 功能表項目不會顯示。 • 使用 [標示文字] 與 [調整大小]等工具編輯影像之後,即會建立新的影像。請確認內置記 憶體或記憶卡中有足夠的可用空間,再開始編輯。 [編輯地名] 您可以編輯以GPS功能錄製的地點名稱資訊。 操作:在播放畫面上按 [MENU/SET] 並選擇→ 選擇影像 [日曆] 輸入字元(輸入文字(→113)) 選擇 [是] 從日曆畫面選擇日期,可僅觀看在該日期拍攝的影像(→114)。 設置:按 [MENU/SET]→ [播放]功能表→[編輯地名]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日曆] ● 只有在播放模式為 [標準播放]時,才可進行此設定。 選擇要編輯的地點名稱或地標 名稱 [編輯標題] 您可以為最喜愛的照片附上標題。 設置:按 [MENU/SET]→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編輯標題] 若要編輯另一個地點名稱或地 標名稱,請重複步驟 到 • 設定後按 回到功能表螢幕。 按▲▼
使用 [播放] 功能表(續) 播放模式: (將模式轉盤設為 如需 [播放]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以外的任何設定) ■ 可燒錄的項目 [標示文字] 照片上會標示 [孩子]、[寵物] 場景模式、[行程日期] 及 [編輯標題] 中登錄的拍攝日期與時 間、地點名稱資訊及文字。 設置:按 [MENU/SET] →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標示文字] 按▲▼選擇 [單張] 或 [多張], 然後按 [MENU/SET] 選擇要是否燒錄年齡 選擇影像 [攝影日期] [無時間]:燒錄拍攝日期 [顯示時間]:燒錄拍攝日期與時間 [名字] :燒錄以臉部辨識登錄的名稱 :燒錄以 [孩子] 或 [寵物] 登錄的名稱 [地點] 燒錄以 [旅遊模式] 的 [行程目的地] [行程日期] 燒錄以 [旅遊模式] 的 [行程日期] 設定的行程日期 [標題] 燒錄以 [編輯標題] 登錄的文字 /[地點] 登錄之的目的地 [國家/地區] ● [單張] [省/市] [縣/市] • 若在步驟 中,[名字] 為 [OFF],則不 會顯示此螢幕。 燒錄由GPS功能所錄製的地點名稱資訊 • 若地點名
使用 [播放] 功能表(續) 播放模式: (將模式轉盤設為 如需 [播放]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以外的任何設定) [調整大小] [剪裁] 可以降低圖片尺寸,以用為電子郵件附件以及用於網頁上等。 (以最低拍攝畫素拍攝的照片將無法再行縮小。 ) 設置:按 [MENU/SET]→ 放大影像並剪裁不要的區域。 設置:按 [MENU/SET]→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調整大小] ■ [單張] 選擇 [單張]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剪裁] 按◄►選擇照片,然後按 [MENU/SET] 選擇要剪裁的區域 選擇尺寸 目前的 大小 擴大 變更後的 大小 選擇 [是] 選擇影像 變更位置 剪裁 按▲選擇 [是],然後按 [MENU/SET] • 確認後按 回到功能表畫面。 ● 剪裁後的畫質會降低。 ● 無法搭配使用動態影像、有聲影像或有文字標示的影像。 可能與其他裝置拍攝的影像不相容。 ● 剪裁相片時,不會複製原始的臉部辨識資訊。 [傾斜補正] • 確認後按 回到功能表畫面。 ■ [多張] 可修正圖片中略微的傾斜。 在上述步驟 中選擇 [多張] 設置:按
使用 [播放] 功能表(續) 播放模式: (將模式轉盤設為 如需 [播放]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以外的任何設定) [寬高比轉換] 將利用 拍攝的影像轉換為 設置:按 [MENU/SET] → 選擇 或 [我的最愛] ,以進行列印 利用星號( )標示您最喜愛的影像,可以只針對這些影像進行[投影片播放]或[我的最愛 播放],或是刪除最喜愛的影像之外的所有影像(→45)。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寬高比轉換] 或 選擇水平位置並進行轉換 設置:按 [MENU/SET]→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我的最愛] 選擇 [ON] (使用 ▲▼ 移動直向圖片。) 選擇以 變更為外框大小 拍攝的圖片 按▲選擇 [是],然後按 [MENU/SET] • 確認後,按下 關閉功能表 回到功能表畫面。 ● 變更高寬比後可能會加大圖片尺寸。 ● 無法搭配動態影像、有聲影像、有文字標示的影像,或非 DCF 檔案使用(→44) 。可能與 選擇影像並進行設定(重複) 設定時顯示 ([OFF] 時不會顯 示)。 其他裝置拍攝的影像不相容。 ● 轉換高寬比時,不會複製原始的臉部
使用 [播放] 功能表(續) 播放模式: (將模式轉盤設為 如需 [播放]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以外的任何設定) [保護] [列印設定] 在DPOF列印相容的照片沖印店或以DPOF列印相容的打印機列印時,可進行圖片/圖片號碼/ 日期的列印設定。(請照片沖印店業者檢查相容性) 設置:按 [MENU/SET]→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列印設定] 設定保護以停用影像清除。避免清除重要影像。 設置:按 [MENU/SET] →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保護] 選擇 [單張] 或 [多張] 選擇 [單張] 或 [多張] 選擇影像 選擇影像並進行設定 ● [單張] ● [多張] ● [單張] ● [多張] • 取消 → 再按一次 [MENU/SET] • 確認後按 回到功能 表畫面。 設定要列印的數量 (使用 [多張] 時請重複步驟 ● [單張] 受保護的影像 及 受保護的影像 (最多999張)) ■ 清除全部 ● [多張] 要列印 的數量 要列印的數量 日期列 印設定 日期列印設定 在步驟 中選擇 [取消],再選擇 [是]。 ■ 若要在解除全
使用 [播放] 功能表(續) 播放模式: (將模式轉盤設為 如需 [播放] 功能表設定程序(→20) 以外的任何設定) [複製] [臉部記錄編輯] 編輯或清除影像中含有錯誤臉部辨識的辨識資訊。 [播放] 功能表→ 操作:在播放畫面上,按 [MENU/SET] 並選擇 選擇 [REPLACE] 或 [DELETE] 選擇影像 您可以在內置記憶體與記憶卡之間複製影像。 [臉部記錄編輯] 選擇要取代另一個人的人物 設置:按 [MENU/SET] → [播放] 功能表 → 選擇 [複製] 選擇複製方式(方向) : 將內置記憶體的所有圖片複製到記憶卡(進入步 驟 )。 (無法複製剪貼簿影像。請使用 [剪貼簿] 播放功 能表的 [複製](→111)。) : 從記憶卡一次複製1張圖片到內置記憶體。 : 從記憶卡一次複製1張圖片到剪貼簿資料夾 (內置記憶體中)(非動態影像)。 選擇 [是] 以◄►選擇影像並按 [MENU/SET](針對 與 ) 選擇 [是] 選擇一個人物 • 設定後按 回到功能表螢幕。 • 取消 →按 [MENU/SET] • 確認後按 回到功能表畫面。 • 將所有影像
保留拍攝的照片及動態影像 將本相機拍攝的靜態與動態影像複製到其他裝置的方法,因檔案格式(JPEG, AVCHD Lite∗, ∗ 僅限 Motion JPEG)而異。 請遵循您裝置的正確方法。 透過 AV 纜線轉錄播放影像 可用的檔案類型: 動態 AVCHD Lite∗、Motion JPEG 在本相機上播放的影片可使用DVD燒錄器或錄放影機等裝置轉錄至媒體(如DVD光碟、硬 碟或錄影帶)。此方法適用於與高畫質(AVCHD)影像不相容之裝置所執行的轉錄。 畫質 會從高解像度降低為標準解析度。 以DMC-TZ10/DMC-ZS7為例 AV 纜線 (請一律使用標準纜線) 將相機連接到錄放影機 使用PHOTOfunSTUDIO複製到您的電腦 可用的檔案類型: 靜態 JPEG/ 動態 AVCHD Lite∗、Motion JPEG 使用隨附之CD-ROM的PHOTOfunSTUDIO軟件,可使用電腦管理拍攝的影像。 ● 主要的PHOTOfunSTUDIO功能 • • • • • • • 複製拍攝的照片或動態影像至電腦 備份複製到電腦的照片或動態影像到媒體(如DVD) 編輯電腦上的照片 將以 [AV
某些電腦可直接讀取相機的記憶卡。 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電腦的手冊。 使用電腦 連接電腦與相機,即可將靜態/動態影像從相機複製到電腦。 • 若電腦不支援SDXC記憶卡,會顯示要求格式化記憶卡的訊息。(請勿格式化記憶卡。所 拍攝的影像會遭刪除。 )若無法辨識記憶卡,請參閱以下支援網站。 http://panasonic.net/avc/sdcard/information/SDXC.
使用電腦(續) 您可以將資料夾與檔案拖放到電腦上不同的資料夾中,以儲存影像並在電腦上使用。 ■ 電腦上的資料夾與檔案名稱 ● Windows 在`我的電腦'或`電 腦'資料夾中會出現磁 碟機。 ● Macintosh 磁碟機會顯示在桌面上。 (顯示為`LUMIX'、 `NO_NAME'或 `Untitled'。) DCIM(靜態/動態影像) 100_PANA(最多 999 張圖片/資料夾) P1000001.JPG : 內置記憶 JPG: 靜態影像 P1000999.JPG MOV:動態影像 體/記憶卡 101_PANA : ∗ 999_PANA MISC(DPOF 檔案、我的最愛) PRIVATE1(剪貼簿影像) MEMO0001.
有些打印機可以直接從相機的記憶卡列印。 詳情請參閱打印機手冊。 列印 您可以直接連接到 PictBridge 相容的打印機進行 列印。 準備妥當: • 請將電池充足電。或者,連上電源供應器(另 購件)與DC聯結器(另購件)。 • 插入記憶卡並將模式轉盤設為 以外的設定。 從內置記憶體複製影像前,請先取出所有記 憶卡。 (事先複製 [剪貼簿] 影像至記憶卡) • 視需要在打印機上調整列印品質或其他設定。 • 請勿在顯示纜線中斷連接圖示 (某些打印機可能不會顯示) 。 時拔下 USB 連接線 檢查插槽方向並筆直插入。 (插槽變形可能會導致故障。) 以DMC-TZ10/DMC-ZS7為例 開啟相機與打印機的電源 將相機連接到打印機 列印多張圖片 於上頁的步驟 [多張列印] 選擇 • [多幅選擇] : 選擇項目 (請見下以瞭解詳細資訊) 列印 (上頁 ) • 請務必使用標準配件的 USB 連接線。 使用非標準配件的 USB 連接線可能 會導致故障。 在相機上選擇 [PictBridge (PTP)] 請在顯示 [連接到PC...
列印(續)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 在相機上設定列印設定 (請先設定,再選擇 [列印開始]) 選擇項目 選擇設定 您可以使用 AV 纜線(附件)或 HDMI 迷你纜 ),將相機連接到電視, 線(另購件, 以在電視螢幕上觀看圖片。 ● 另請參閱電視使用手冊。 將相機連接到電視 準備妥當: • 設定 [TV 寬高比]。(→26) • 關閉相機與電視。 開啟相機 打開電視 ● 設為輔助輸入。 將拍攝/播放開關設為 檢查插槽方向並筆直插入。 (插槽變形可能會導致故障。) 項目 設定 [列印日期] [OFF]/[ON] [列印數量] 設定圖片張數(最多999張) [紙張大小] (優先使用打印機設定) [L/3.5"×5"] (89×127 mm) [2L/5"×7"] (127×178 mm) [POSTCARD] (100×148 mm) (101.6×180.6 mm) [16:9] (210 ×297 mm) [A4] [頁面佈局] (297×420 mm) [A3] [10×15 cm] (100×150 mm) [4"×6"] (101.6×152.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續) 使用 HDMI 插座在電視上觀看 可使用 HDMI 迷你纜線(另購件) ,以高解像度觀賞圖片與動態影像。 VIERA Link(HDMI) (HDAVI Control™) 何謂 VIERA Link(HDMI)? ● VIERA Link 是一種可自動將本相機連接至接有 HDMI 迷你纜線(另購件)的 VIERA 何謂 HDMI ? 高畫質多媒體介面(HDMI)是數位視訊裝置的一種介面。 將相機連接至HDMI相容裝置,可輸出數 位視訊與音訊訊號。本相機可連接至與 HDMI 相容的高畫質電視,以高解像度觀賞拍攝的圖片與動 態影像。 將相機連接至與 VIERA Link(HDMI)相容的Panasonic電視(VIERA),會啟用連結操作 (VIERA Link)。(→149) 準備: • 檢查 [HDMI模式]。(→27) • 關閉相機與電視的電源。 檢查插槽方向並筆直插入。 (插槽變形可能會導致故障。) 將相機連接至電視 打開電視電源 ● 設為 HDMI 輸入。 接到 HDMI 視訊/音訊輸入插槽 (若有多個插槽,請連接至 HDMI1 旁的插槽。) 開啟相機 將拍攝/播
在電視螢幕上檢視(續) 使用▲▼◄►選擇影像,然後按[OK] • 操作時,請參閱VIERA Link操作面板。 顯示的影像類型(使用紅色按鈕在影像之間切換) 操作面板 ■ 切換播放模式 您可以按[OPTION]在播放模式之間切換。 [標準播放] 播放所有拍攝主體的影像。 [投影片播放] 以投影片播放方式播放影像。 [GPS 區域播放] 依地名播放已拍攝之地名資訊的影像。 [旅遊播放] 播放已設定[行程日期]的影像。 [類別播放] 依類別播放影像。 [日曆] 顯示日曆畫面並依拍攝日期播放影像。 [我的最愛播放] 播放已設定為[我的最愛]的影像。 ● 請參閱相機使用手冊進行操作與設定。 (可能有些許不同。) 檢視影像 ■ 其他相關操作 ● 關閉電源 以遙控器關閉電視的電源時,相機的電源也會同時關閉。 ● 自動輸入選擇 • 開啟透過HDMI迷你纜線連接的相機電源時,此功能會將電視輸入自動切換至相機 畫面。 電視亦可透過相機,從待機模式開啟(若電視上的`Power on link' (開啟連 接器材的電源)設定為`ON')。 • 使用某些特定電視的HDMI 插槽,可能無法自動變更輸
LCD 顯示幕畫面清單 按 [DISPLAY] 按鈕變更畫面(→46)。 錄製時 1 2 3 4 重播中 5 6 7 8 13 1 14 15 22 21 10 11, 12 20 6 拍攝張數 →174, ( 7 儲存目的地(→16) →176) 15 可錄製時間 →72, ( 16 GPS 17 自拍計時器模式(→52) 9 直方圖(→46) 18 經過的錄製時間 →72, ( 11 曝光補償(→53) 光圈值/快門速度(→37, 56, 57, 58) ISO 感光度(→97) 智能 ISO(→96) 12 對焦範圍 (→51) 變焦(→39)/近拍特寫(→50) 152 VQT2R49 5 6 7 7 拍攝日期與時間 地名資訊∗(→84) 目的地∗(→92) 名字∗(→65, 78) 標題∗ (→126) 2 圖片尺寸(→95) 質量(→96) 8 目的地設定(→93) 9 行程經過的天數(→90) 3 電池電量(→16) →76) 3 4 1 播放模式(→118) 受保護的影像(→135) 我的最愛(→133) 標示文字顯示(→128) (
訊息畫面 LCD 顯示幕上所顯示的主要訊息其意義與所需的回應。 [無法使用此記憶卡。] [記憶卡錯誤] ● 已插入多媒體記憶卡。 →與相機不相容。請使用相容的記憶卡。 [此記憶卡處於防寫保護狀態] [讀取錯誤]/[寫入錯誤] ● 取消記憶卡上防寫保護開關的鎖定。 (→16) ● 資料寫入失敗。 ● 拍照,或插入已包含影像的其他記憶卡。 → 在重新插入記憶卡並再次打開電源之前,請先關閉電源並取出記憶卡。 ● 記憶卡可能損毀。 ● 用不同的卡試試看。 [此圖片處於保護狀態] ● 解除保護再執行清除等作業。 (→135) [無法清除此圖片] ● 無法清除非 DCF 影像(→44) 。 → 將需要的資料儲存在電腦或其他裝置上,然後使用相機上的[格式化],清除記憶卡。 (→28) [因為此記憶卡中的 資料格式 (NTSC/PAL) 不相容、無法拍攝。] ● 其他相機拍攝 AVCHD 動態影像時所使用的記憶卡,若使用不同的廣播系統,則無法搭配本相機用以 拍攝 AVCHD Lite 動態影像。 → 請使用本相機格式化記憶卡。資料將會予以刪除。 [由於受到卡的寫入速度限制,動畫錄製被取消]
問題&答案 請先檢查這些項目(→156 - 162)。 (將功能表設定回復到預設值,可以解決部分問題。 請嘗試於錄製模式時使用 [設定] 功能表內的 [重設](→26)。) 疑難排解 電池、電力 錄製 即使打開電源,仍然無法使用相機。 無法錄製影像。 ● 未正確放入電池(→14) ,或電池需要充電。 ● 拍攝/播放開關未設為 (拍攝) 。 ● 內置記憶體/記憶卡已滿。→ 清除不想要的圖片以釋放空間(→45) 。 即使打開電源,LCD 顯示幕仍然關閉。 ● 會啟動[休眠模式]。 (→24) 無法錄製到記憶卡。 → 半按快門按鈕加以解除。 ● 電池需要充電。 ● 記憶卡已使用不同的裝置進行格式化。 → 請以本相機格式化記憶卡。(→28) ● 如需相容記憶卡的詳細資訊(→16) 。 相機在電源開啟時即關機。 拍攝容量低。 ● 電池需要充電。 ● 將相機設為 [休眠模式](→24) 。 ● 電池需要充電。 → 半按快門按鈕加以解除。 裝置自動關閉。 ● 若以 HDMI 迷你纜線(另購件)連接至 VIERA Link 相容的電視,並以遙控器關閉電視的電源,則此 裝置的電源也會同時
問題&答案 疑難排解(續) 錄製(續) 閃光燈 圖片顏色較暗,或色彩修正不佳。 未發出閃光。 ● 顏色可能因光源的影響而顯得不自然。 ● 閃光燈設為 [強制閃光關] (→47) 。 ● 設為 [自動] 時,在特定情況下會無法發出閃光。 ● 在 [風景]、[全景輔助]、[夜景]、[日落]、[高速連拍]、[星空]、[煙花] 和 [空中攝影] 場景模式中或者 → 使用 [白平衡] 調整色彩。 (→98) 錄製影像的亮度或色彩與實際生活中所見不相同。 使用 [自動曝光包圍] 或 [連拍] 時,閃光燈無法閃光。 ● 在日光燈下拍照需要較快的快門速度,同時會有些許的亮度或色彩的不同,但這並非故障。 ● 拍攝動態影像時,不會發出閃光燈。 拍攝或半按快門按鈕時,LCD螢幕可能會出現紅色區域,或局部螢幕或整個螢幕 可能會呈現紅色調。 發出多次閃光。 ● 這是 CCD 的特性,若主體包含高亮度區域時即會出現。這些區域周圍可能會有點模 糊,但這不是故障。此模糊現象會錄製到動態影像中,但不會出現在靜態影像中。 ● 拍照時,建議保持螢幕遠離強烈光源,如陽光。 動態影像錄製中途停止。 ● 某些記憶卡在錄
問題&答案 疑難排解(續) 重播(續) 電視、電腦、打印機(續) 讓拍攝圖片的紅色區域變暗。 無法傳送影像到電腦。 , , )時,若拍攝主體膚色區域內出現紅色區域,數位紅眼校正功能會讓 紅色區域變暗。 、 或 ,或將 [消除紅眼] 設為 [OFF]。 → 建議於拍攝之前,將閃光燈設為 ● 進行紅眼校正( ● 連接不正確(→141) 。 ● 檢查電腦是否能辨識相機。 ● 將 [USB 模式] 設為 [PC](→26) 動態影像會錄下相機運行的聲音。 電腦無法辨識記憶卡(僅讀取內置記憶體)。 ● 當相機拍攝動態影像時,會自動調整鏡頭光圈,此時即可能錄下相機運作的聲音,這不是故障。 ● 拔下 USB 連接線並妥當重新連接到記憶卡。 ● 將模式轉盤設為 以外的任何設定。 本相機所拍攝的動態影像與有聲影像無法在其他相機上播放。 ● 以其他廠牌相機拍攝的動態影像和有聲照片不一定能在本相機上播放。某些 Panasonic 數位相機 (LUMIX) 也可能無法播放。∗ ∗ 2008年12月以前上市的相機,以及2009 年上市的某些相機(FS、LS 系列)。 ● 以 [AVCHD Lite]∗ 格式
問題&答案 使用警告與注意事項 疑難排解(續) 其他 使用時 功能表未以想要的語言顯示。 ● 變更 [語言] 設定(→28) 。 ● 若長時間使用,相機會變得有點熱,但這不是故障。 ● 若要避免手震,請使用三腳架並置於穩定的位置。 相機晃動時會發出咯咯聲。 ● 使相機儘可能遠離電磁設備(例如微波爐、電視、遊戲機等) 。 ● 這是鏡頭移動所發出的聲音,不是故障。 無法設定 [自動檢視]。 ● 使用任何下列模式時不能設定: [自動曝光包圍]、[多種高寬比]、[連拍]、[自拍肖像]、[高速連拍] 和 [閃光燈連拍] 場景模式以及 [錄音]。 在暗處半按快門按鈕時,會點亮紅色的輔助燈。 ● 將 [AF 輔助燈] 設為 [ON](→106) 。 AF輔助燈沒亮。 ● 將 [AF 輔助燈] 設為 [OFF]。 ● 在亮處或使用 [自拍肖像]、[風景]、[夜景]、[日落]、[煙花]、[空中攝影] 或 [水中] 場景模式時不會亮。 相機過熱。 ● 相機在使用期間會變得有點熱,但這不會影響效能或品質。 鏡頭發出卡嗒聲。 ● 變更亮度時,鏡頭可能會發出卡嗒聲,而顯示幕亮度也可能會變更,但這是因為光圈
使用警告與注意事項(續) 記憶卡 ● 避免損壞記憶卡與資料 • 避免高溫、陽光直射、電磁波與靜電。 • 請勿彎曲、摔落或受到強烈撞擊。 • 請勿碰觸、弄髒或弄濕記憶卡背面的端子。 ● 棄置/轉讓記憶卡時 • 若使用相機或電腦上的`格式化'或`刪除'功能,僅會變更檔案管理資訊,並不會從記憶卡內 完全清除資料。棄置/轉讓記憶卡時,建議您實際毀壞該記憶卡,或使用市售的電腦資料清除軟件, 以完全從記憶卡清除資料。應以負責任的態度管理記憶卡內的資料。 LCD螢幕 ● 請勿重壓LCD螢幕。如此可能會產生顯示不均的情況且會損傷螢幕。 ● 在寒冷氣候或其他相機會變冷的情況下,LCD螢幕的回應會較開機後立即正常的速度稍慢。內部元件 回溫後,即會回到正常亮度。 個人資訊 若在 [孩子] 模式或 [臉部辨識] 功能中設定了名字或生日,則個人資訊將會包含在相機和已拍攝的圖片 中。 ● 免責聲明 • 操作不當、靜電、意外、故障、修理或其他操作,皆有可能導致包含個人資訊等資料的更動或遺 失。 Panasonic 對任何包含個人資訊之資料的變更或遺失所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害概不負責。 ● 申請維修或更換/棄置相機時 • 請重設設定,
使用警告與注意事項(續) 無瑕疵責任擔保。 本資料依“現狀"提供,同時您同意自行承 擔因使用本資料所產生的任何風險。 Panasonic Corporation 及其授權者(及下游 授權者與供應商)不以任何形式保證、代表 或擔保任何法律或其他因素所衍生的明示或 默示責任,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內容、品 質、正確性、完整性、效率、可靠性、特定 用途適用性、可用性、從本資料取得的使用 或結果,或者資料或伺服器不會受干擾或沒 有任何錯誤。 免保固聲明: PANASONIC CORPORATION 及其授權者 (包括下游授權者與供應商)不擔保任何瑕 疵責任,其中包括品質、效能、適售性、特 定用途適用性以及不侵害他人權益之明示或 默示擔保責任。某些州/省、領土及國家不 允許部分保固之排除,在此情況下,以上免 保固聲明對您可能不適用。 免責聲明: PANASONIC CORPORATION 及其授權者 (包括下游授權者與供應商)對於下列事項 概不負責:針對因使用或持有本資訊而造成 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失、人身傷害或損害, 所提出之任何索賠、要求或行動,不論這些 索賠、要求或行動的原因本質為何;或者因 使用或無法使用本資訊、
使用警告與注意事項(續) Australia Copyright. Based on data provided under license from PSMA Australia Limited (www.psma.com.au). Austria © Bundesamt für Eich- und Vermessungswesen Croatia, Cyprus, Estonia, Latvia, Lithuania, Moldova, Poland, Slovenia and/or Ukraine © EuroGeographics France source: Géoroute® IGN France & BD Carto® IGN France Germany Die Grundlagendaten wurden mit Genehmigung der zustaendigen Behoerden entnommen.
使用警告與注意事項(續) 螢幕畫面 國家或地區 RUSSIA 俄羅斯 SAUDI ARABIA 沙烏地阿拉伯 SERBIA 塞爾維亞 SINGAPORE SLOVAK REPUBLIC ■ 不具地標資訊的國家及地區 • 部分可用的地點名稱資訊,例如國家/地區名稱及城市或鄉鎮名稱。 螢幕畫面 國家或地區 新加坡 CONGO, DEMOCRATIC REPUBLIC 剛果民主共和國 斯洛伐克 RWANDA 盧安達 SLOVENIA 斯洛維尼亞 剛果共和國 SOUTH AFRICA 南非 CONGO, REPUBLIC OF THE GIBRALTAR BURUNDI 蒲隆地 直布羅陀 SWEDEN 瑞典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SWITZERLAND LIECHTENSTEIN 螢幕畫面 國家或地區 ANGOLA 安哥拉 MADAGASCAR 馬達加斯加 MAYOTTE 馬約特島 COMOROS 葛摩 MAURITIUS 摩里西斯 SEYCHELLES 塞席爾 中非共和國 MALTA 馬爾他 蒙
使用警告與注意事項(續) 螢幕畫面 國家或地區 螢幕畫面 國家或地區 ■ 地標類型 下列有趣的地點(如景點及公共設施)會顯示為地標。 • 雖然已登錄日本約30,000個及500,000非日本國家/地區的地標,但請注意仍有部分地標 尚未登錄。(截至目前2010年2月,不再有所更新。) PAPUA NEW GUINEA 巴布亞新幾內亞 EL SALVADOR 薩爾瓦多 FIJI 斐濟 BELIZE 貝里斯 SOLOMON ISLANDS 索羅門群島 PERU 祕魯 VANUATU 萬那杜 PARAGUAY 巴拉圭 動物園 植物園 水族館 BOLIVIA 玻利維亞 遊樂園 運動場 棒球場 MICRONESIA, FEDERATED STATES OF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ECUADOR 厄瓜多爾 體育館 高爾夫球場 著名地點、旅遊勝地、景點 AMERICAN SAMOA 美屬薩摩亞 SAINT PIERRE AND MIQUELON 聖皮瑞及麥克隆 高塔 城堡、遺跡 神殿 COOK ISLANDS 庫克群島 COLOMBIA
● 提供的數據為估計值。會隨使用條件、記憶卡類型與主體而異。 ● LCD 顯示幕上顯示的錄製容量/時間可能會不規律地減少。 拍攝張數/錄製時間 拍攝張數(靜態影像) ● 隨 [寬高比](→96) 、[圖片尺寸](→95)或 [畫質](→96)的設定而變化。 ● 可拍攝張數超過 99,999時,會顯示`+99999' 。 [寬高比] [圖片尺寸] [畫質] 內置記憶體 256 MB 512 MB 1 GB 2 GB 4 GB 6 GB 8 GB 記憶卡 12 GB 16 GB 24 GB 32 GB 48 GB 64 GB 12 M 4000×3000 8 M EZ 3264×2448 5 M EZ 2560×1920 3 M EZ 2048×1536 2 47 94 190 380 760 1160 1550 2340 3120 4540 6270 9100 12350 3 65 130 260 520 1030 1580 2110 3190 4250 6180 8540 12560 17040 4 80 155 320 650 1280 1950 2610 3940 5250 7630
● 提供的數據為估計值。會隨使用條件、記憶卡類型與主體而異。 ● LCD 顯示幕上顯示的錄製容量/時間可能會不規律地減少。 拍攝張數/錄製時間 拍攝張數(靜態影像) ● 隨 [寬高比](→96) 、[圖片尺寸](→95)或 [畫質](→96)的設定而變化。 ● 可拍攝張數超過 99,999時,會顯示`+99999' 。 [寬高比] [圖片尺寸] [畫質] 內置記憶體 256 MB 512 MB 1 GB 2 GB 4 GB 6 GB 8 GB 記憶卡 12 GB 16 GB 24 GB 32 GB 48 GB 64 GB 12 M 4000×3000 8 47 94 190 380 760 1160 1550 2340 3120 4540 6270 9100 12350 12 70 135 280 560 1110 1690 2270 3420 4570 6640 9170 13490 18300 8 M EZ 3264×2448 11 65 130 260 520 1030 1580 2110 3190 4250 6180 8540 12560 17040 5 M EZ 2560×1920
• HDMI、HDMI標誌和High-Definition Multimedia Interface是 HDMI Licensing LLC在美國和其他國家的商標或註冊商標。 • HDAVI Control™ 是Panasonic Corporation的商標。 •“AVCHD"、“AVCHD Lite"和“AVCHD"、“AVCHD Lite" 標誌是Panasonic Corporation和 Sony Corporation的商標。 • 由Dolby Laboratories 授權製造。 “Dolby"和雙D 符號是Dolby Laboratories 的商標。 • SDXC標誌是SD-3C, LLC的商標。 • QuickTime 與QuickTime 標誌是在授權許可下使用的 Apple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