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28 VQT2C12 VQT2C12 29
基本拍攝操作
拍攝之前,請先設定時鐘(第 15 頁)
握持相機 / 方向偵測功能
模式轉盤
啟動電源
狀態指示燈會亮起約 1 秒鐘。
設定為
: 可以拍攝圖片與動態影像。
: 可播放捕捉的圖片與動態影
像。
設定至所需的拍攝模式
瞄準相機並拍攝
(按快門按鈕)
半按
(調整對焦)
全按
拍攝動態影像時,再全按一次快門
鈕即可結束拍攝。
狀態指示燈
快門按鈕
如需型號 DMC-TZ7/DMC-ZS3 的操作程序,請參閱第 26 頁。
閃光燈
AF 輔助燈
兩手靠近身體且兩腳張開站穩。
請勿碰觸鏡頭。
錄音時請勿擋住麥克風。(第 10 頁)
請勿擋住閃光燈或輔助燈。 請勿近距離直視。
直向握持相機所拍攝的影像,可在播放時自動以直向
顯示。
(只有當 [ 旋轉顯示 ] (第 92 頁)設定為 [ON] 時)
若是相機朝上或朝下拍攝,可能無法直向顯示影像。
動態影像在播放期間無法直向顯示。
調校為正確的
模式
旋轉模式轉盤時,目前的模式會顯示在 LCD
顯示幕上。
智能自動模式
以自動設定拍照(第 30 頁)
標準圖片模式
以自訂設定拍照(第 33 頁)
我的場景模式
以常用場景模式拍照(第 58 頁)
場景模式
依據場景拍照(第 49 頁)
動態影像模式
拍攝動態影像(第 62 頁)
剪貼簿模式
以備忘錄形式拍照(第 7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