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14 VQT2C12 VQT2C12 15
放入電池與記憶卡
(續)
設定時鐘
(相機出廠時沒有設定時鐘。)
剩餘電池電量與記憶體容量
剩餘的圖片( 第 122 頁 第 124 頁)
未插入記憶卡時會顯示(影像會儲存於內置記憶體中)
剩餘電量
(限使用電池時)
(閃紅燈)
若電量標示閃紅色(或 LCD 顯示幕關閉時,狀態指示燈閃爍),請將電池
充電或更換電池。 (第 11 頁)
操作時
(記憶卡)或 (內置記憶體)會亮紅燈
這表示正在進行影像的拍攝、讀取、刪除或格式化作業。請勿關閉電源或取出電池、記憶
卡或電源供應器(另行銷售) (此舉可能會造成資料損毀或遺失)。
請勿讓相機受到震動、碰撞或靜電干擾。萬一有任何這些原因使得相機停止作業,請再度
執行作業。
建議您將重要影像複製到電腦上 (因為電磁波、靜電或故障可能會損毀資料)。
如需型號與類型的資訊,
請參閱 http://panasonic.co.jp/pavc/global/cs (此網站僅有英文版。)
影像儲存目的地 (記憶卡與內置記憶體)
如果插入記憶卡,影像會儲存到記憶卡 如果沒有,則會儲存到內置記憶體。
相容的記憶卡 (另行銷售)
下列 SD 標準型記憶卡 (建議使用 Panasonic 廠牌)
• SD 記憶卡 (8 MB - 2 GB)
• SDHC 記憶卡 (4 GB - 32 GB)
只能搭配與 SDHC 記憶卡相容的裝置使用。(繼續之前請務
必閱讀裝置的操作說明)
• 4 GB 以上的卡片僅能使用具有 SDHC 標誌者。
若已使用電腦或其他設備對記憶卡進行了格式化,請重新使用
本相機格式化記憶卡。 (第 24 頁)
若記憶卡的開關設為 [ 鎖定 (LOCK)], 即無法執行諸如格式
化、複製或清除等作業。
亦可使用多媒體卡(限靜態影像)。
內置記憶體 (約 40 MB)
可能會比記憶卡花較久的時間存取。
`錄影畫質' 中的`QVGA' (第 78 頁) 只能用來在內置記憶體中拍攝動態影像。
剪貼簿影像 (第 79 頁) 會儲存到內置記憶體。
可以在記憶卡與內置記憶體之間複製影像 (第 96 頁)。
啟動電源之前,先將拍攝 / 播放開關設為 。
啟動電源
按 ▲▼ 選擇語言,然後按 [MENU/SET]。
(DMC-TZ7GJ 上不會顯示語言選擇畫面。)
第一次啟動電源時,會顯示
[ 請設定時鐘 ]
。
顯示此訊息時
按 [MENU/SET]
選擇設定項目(年、月、日、時間、
顯示順序、時間顯示格式),然後進行設定。
選擇設定
項目
選取顯示格式
設定日、
時間或顯
示。
• 取消 → 按
(清除)。
• 顯示順序與時間顯示格式的範例
[ 日/月/年 ] [AM/PM]: PM 12:34 15.APR [ 四月 ].2009
[ 年/月/日 ] [24 小時 ]: 2009.4.15 12:34
[ 月/日/年 ] [24 小時 ]: 12:34 APR [ 四月 ].15.2009
設定為 [AM/PM] 時,午夜 0:00 是 AM 12:00,中午
0:00 是 PM 12:00。
設定
按 [MENU/SET]
• 再次開啟電源並檢查時間顯示。
(按幾次 [DISPLAY] 可顯示時間與日期。)
拍攝 / 播放開關
無法設定日期與時間會導致在數位照片沖印店列印照片或使用 [ 標示文字 ](第 88 頁)時,
無法正確列印日期 / 時間。
年份設定範圍為 2000 到 2099。
設定時間之後,即使相機屏幕沒有顯示日期,也可以正確地列印日期。
設定行程目的地的當地時間
[ 世界時間 ] (第 66 頁)
變更時間設定
從 [ 設定 ] 功能表選取 [ 時鐘設定 ]
(第 19 頁),執行 與 。
• 電池取出後,時鐘設定可以保存
約 3 個月,前提是 24 小時之前
相機內需裝入充滿電的電池。
開關
(LOCK)
32
3232
SD 記憶卡 /
SDHC 記憶卡 (另行銷售)
SDHC 標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