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32 VQT2C12 VQT2C12 33
使用自動設定拍照
[ 智能自動模式 ] (續)
模式 :
使用自訂的設定拍照
[ 標準圖片模式 ]
模式 :
人臉偵測與臉部辨識
若相機自動識別了場景,並確定人物在影像( 或 )中出現為拍攝主體,[ 人臉偵測 ]
被啟動則會針對臉部辨識進行對焦與曝光的調整。(第 71 頁)
臉部辨識
經常拍攝的人物臉部可以與其姓名、年齡及其他資訊一起登錄。
若影像以 [ 臉部辨識 ](第 63 頁)設定為 [ON] 的方式拍攝,則會以臉部接近已經登錄
的人之方式,進行對焦與曝光調整。 此外,相機會在 [ 人臉偵測 ] 期間記住偵測的臉部,
自動找出經常拍攝的臉部,並將其顯示於臉部登錄畫面上。
臉部辨識功能會搜尋接近已登錄臉部的人臉。 無法保證臉部辨識的正確性。
在某些情況下,相機可能無法正確辨別有類似臉部特徵的人臉,例如父母與子女與兄弟
姐妹。
使用 [ 臉部辨識 ] 時,會擷取臉部特徵以進行辨識,所以此過程較一般 [ 人臉偵測 ] 花費
較長的時間。
對於登錄為新生兒和嬰幼兒(生日設定為小於 3 歲)的拍攝主體,會顯示 ,並以更健
康的皮膚外貌拍攝。
追蹤 AF
即使已鎖定對焦(AF 鎖)的拍攝主體移動,相機仍然能夠將其鎖定對焦。
將 [AF 模式 ] 設為 [ 追蹤 AF]
• 若要取消追蹤 AF → 再按一次 ▲。
追蹤 AF 畫格
調整拍攝主體的追蹤 AF 畫格,然後鎖定。
• 若要取消 AF 鎖 → 按 ▲。
• 對鎖定對焦(AF 鎖)的拍攝主體偵測最佳場景。
AF 鎖順利完成: 黃色
AF 鎖失敗: 紅色(閃爍)
使用追蹤 AF 時臉部辨識會被停用。
若特定拍攝主體的 AF 鎖失敗,請參閱第 71 頁。
啟動電源
狀態指示燈會亮起約 1 秒鐘。
設為
設為
([ 標準圖片 ] 模式)
拍照
半按
(調整對焦)
完全按下
對焦指示器
(對到焦時:
閃光 → 亮起)
AF 區域
(對焦拍攝主體;完成時:紅色 / 白色
→ 綠色)
若要拍攝動態影像
(第 59 頁)
使用變焦
(第 35 頁)
使用閃光燈
(第 41 頁)
調整影像亮度
(第 47 頁)
近拍
(第 43 頁)
調整色彩
(第 70 頁)
(手震警示)顯示時, 請使用光學影像穩定器(第 75 頁)、
三腳架或自拍計時器(第 46 頁)。
光圈值或快門速度若顯示為紅色,則無法取得正確的曝
光。 使用閃光燈或變更 [ 感光度 ](第 69 頁)設定。
光圈值
快門速度
手震警示
使用 [ 拍攝 ] 功能表(第 67 頁)變更設定,並設定您自己的拍攝環境。
變焦桿
狀態指示燈
變焦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