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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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
關於電池(充電 / 可拍攝圖片數量)
電池的使用壽命
可拍攝圖片數量
(在程式 AE 模式 []下基於 CIPA 標準)
根據 CIPA 標準的拍攝條件
溫度 :23oC
濕度 : 50%(當 LCD 顯示屏開啟時
¢
請使用 Panasonic SD 記憶卡 (16 MB)
請使用提供的電池
相機開機 30 秒後開始拍攝 (當光學影像穩
定器功能設定為 [MODE1] 時。)
30 秒拍攝一次每兩次拍攝使用一次完全
閃光
每次拍攝時從遠攝端向廣角端轉動變焦桿
再從廣角端返回到遠攝端
每拍攝10 應該關閉相機1次。放 機,直
到電池冷卻下來
¢ 在自動 power LCD 模式Power LCD 模式
和高角度模式 (P48) 可拍攝圖片數量
會減少
•CIPA是“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的縮寫
使用取景器時的可拍攝圖片數量
(拍攝條件遵照 CIPA 準。)
使用 LCD 顯示屏時的播放時間
根據工作條件和電池存儲條件的不同可拍攝
圖片數量和播放時間將有所不同
充電
可選電池組的充電時間和可拍攝圖片數量與上
面的一樣
充電開始時[CHARGE] 指示燈點亮
[CHARGE] 指示燈閃爍
電池過放電(放電過度) 過一會兒
[CHARGE] 指示燈會點並會開始正常充
電。
電池溫度極高或極低 充電時間會比平時長
也可能無法完成充電
充電器或電池的端子變髒 下,請
用一塊乾布擦拭乾淨
即使在正確給電池充電後相機的工作時間仍
然變得極短時電池可能已經達到壽命 請購
買一塊新電池
可拍攝圖片數
400 張( 200 分鐘)
根據拍攝時間間隔不同可拍攝圖片數量也
會不同
如果拍攝時間間隔變長可拍攝圖片數量會
減少
[ 如,每 2 分鐘拍攝一次時可拍攝圖片
數量大約減少到 100 張。]
可拍攝圖片數
400 張( 200 分鐘)
播放時間 420 分鐘
充電時間 12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