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 15 -
準備
關於電池(充電 / 可拍攝圖片數量)
∫ 電池的使用壽命
可拍攝圖片數量
(在程式 AE 模式 []下基於 CIPA 標準)
根據 CIPA 標準的拍攝條件
• 溫度 :23oC
濕度 : 50%(當 LCD 顯示屏開啟時。)
¢
• 請使用 Panasonic SD 記憶卡 (16 MB)。
• 請使用提供的電池。
• 相機開機 30 秒後開始拍攝。 (當光學影像穩
定器功能設定為 [MODE1] 時。)
• 每 30 秒拍攝一次,每兩次拍攝使用一次完全
閃光。
• 每次拍攝時,從遠攝端向廣角端轉動變焦桿,
再從廣角端返回到遠攝端。
• 每拍攝10 次,應該關閉相機1次。放 置 相 機,直
到電池冷卻下來。
¢ 在自動 power LCD 模式、Power LCD 模式
和高角度模式 (P48) 下,可拍攝圖片數量
會減少。
•CIPA是“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的縮寫。
使用取景器時的可拍攝圖片數量
(拍攝條件遵照 CIPA 標 準。)
使用 LCD 顯示屏時的播放時間
根據工作條件和電池存儲條件的不同,可拍攝
圖片數量和播放時間將有所不同。
∫ 充電
可選電池組的充電時間和可拍攝圖片數量與上
面的一樣。
• 充電開始時,[CHARGE] 指示燈點亮。
∫ [CHARGE] 指示燈閃爍時
• 電池過放電(放電過度)。 過一會兒,
[CHARGE] 指示燈會點亮,並會開始正常充
電。
• 電池溫度極高或極低。 充電時間會比平時長。
也可能無法完成充電。
• 充電器或電池的端子變髒。 在 這 種 情 況 下,請
用一塊乾布擦拭乾淨。
• 即使在正確給電池充電後,相機的工作時間仍
然變得極短時,電池可能已經達到壽命。 請購
買一塊新電池。
可拍攝圖片數
量
約 400 張( 約 200 分鐘)
根據拍攝時間間隔不同,可拍攝圖片數量也
會不同。
如果拍攝時間間隔變長,可拍攝圖片數量會
減少。
[ 例 如,每 2 分鐘拍攝一次時,可拍攝圖片
數量大約減少到 100 張。]
可拍攝圖片數
量
約 400 張( 約 200 分鐘)
播放時間 約 420 分鐘
充電時間 約 120 分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