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VQT2N19 9
第一次使用前一律請先充電!(電池於出廠前並未充電)
可拍攝之影像數量及拍攝時間的準則
若經常使用閃光燈、變焦或 [LCD模式],或氣候較為寒冷時,數值可能變小。
拍攝張數
大約300張照片
遵循CIPA標準
拍攝時間
大約150分鐘
遵循CIPA標準的拍攝情況
CIPA(相機與影像產品協會)是 [Camera &
Imaging Products Association] 的縮寫。
•[標準圖片] 模式
溫度:23℃/濕度:50%,當LCD顯示幕開啟時。
使用Panasonic SD記憶卡(32 MB
使用隨機附贈的電池。
相機開啟後開始拍攝30秒。(當修正手震功能
設為 [AUTO] 時。
30秒拍攝一次,同時第二次的拍攝用完全閃光。
每次拍攝都將變焦桿從遠攝轉到廣角,反之亦然。
每拍攝十次就關閉相機,並等到電池溫度下降
為止。
在自動POWER LCD模式及POWER LCD
式中,可拍攝的照片張數會略減。
如果間隔比較長,張數會減少例如,在上述情況下,兩分鐘的間隔會使得可拍攝張數減少至大約四
分之一(75張)
播放時間
260分鐘
可拍攝張數或可拍攝時間會因為電池和使用情況而略有不同。
充電時間視電池使用情況而有所不同。溫度過高或過低,以及一段時間未使用電池時,充電時間會較久。
電池在充電期間以及充電後一段時間內會發熱。
如果長時間未使用電池,即使充滿了電,電池仍會沒電。
請於室內使用充電器為電池充電。
請勿讓任何金屬物(例如迴紋針)靠近電源插頭的接點區。
否則,可能會因為短路或產生的熱而造成起火或觸電。
不建議經常對電池進行充電。
(經常對電池進行充電會降低最長的使用時間,且可能導致電池膨脹。
請勿拆裝或修改充電器。
若可用的電池電力顯著降低,電池壽命可能即將結束。請購買新的電池。
提供AC電源時,電池充電器會處於待機狀況。
只要電池充電器插在電源插座上,主電路就會通著電流。
充電時
以乾布擦拭充電器及電池接頭上的所有髒污。
距離AM收音機1 m(可能造成收音機干擾雜訊)
噪音可能來自充電器內部,但這不是故障。
充電後請從主插座取下充電器(若保留於原處最多會銷耗0.1W的電力)
請勿使用損壞或有凹陷的電池(特別是接點位置),例如摔落所造成(可能會造成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