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56 VQT2N19
使用 [拍攝] 功能表
(續)
[AF 模式]
對焦方法會隨主體的位置與數量變更。
模式:
設定: /
/
拍攝人物的正面
(人臉偵測)
辨識人臉(最多15人)並相對應調整曝光及焦距。
AF區域
黃色: 半按快門按鈕,在相機對到焦時,
框格會變綠。
白色: 出現在偵測到多張人臉時。也會對
焦與黃色AF區域中之人臉相同距
離的其他人臉。
拍攝主體不在圖片的中央
(在
對焦之前不會顯示AF區域)
9點對焦)
自動對焦9點中的任一點。
AF區域
決定對焦的位置
1區對焦)
對焦於影像中央的AF區域。(建議在對焦困難時使用)
AF區域
在陰暗的地方或者使用數位變焦或近拍特寫等時,AF區域會變得比較大。
下列情況無法設為「人臉偵測」
[夜景][食物][星空][煙花][空中攝影] 場景模式
若相機將非人物主體誤認為「人臉偵測」設定中的人臉,請切換至其他設定。
人臉偵測功能在下列情況中可能無法執行。AF模式設定切換至
臉部未正對相機或偏向某個角度
臉部特徵被太陽眼鏡等遮住
當人臉有一點陰影時
臉部極亮或極暗
臉部在螢幕上顯得太小時
有快速動作時
相機晃動時
主體非人類時,如寵物
使用數位變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