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56 VQT2N19
使用 [拍攝] 功能表
(續)
[AF 模式]
對焦方法會隨主體的位置與數量變更。
■
模式:
■
設定: /
/
拍攝人物的正面
(人臉偵測)
辨識人臉(最多15人)並相對應調整曝光及焦距。
AF區域
黃色: 半按快門按鈕,在相機對到焦時,
框格會變綠。
白色: 出現在偵測到多張人臉時。也會對
焦與黃色AF區域中之人臉相同距
離的其他人臉。
拍攝主體不在圖片的中央
(在
對焦之前不會顯示AF區域)
(9點對焦)
自動對焦9點中的任一點。
AF區域
決定對焦的位置
(1區對焦)
對焦於影像中央的AF區域。(建議在對焦困難時使用)
AF區域
●
在陰暗的地方或者使用數位變焦或近拍特寫等時,AF區域會變得比較大。
●
下列情況無法設為「人臉偵測」。
[夜景]、[食物]、[星空]、[煙花]、[空中攝影] 場景模式
●
若相機將非人物主體誤認為「人臉偵測」設定中的人臉,請切換至其他設定。
●
人臉偵測功能在下列情況中可能無法執行。(AF模式設定切換至 )
• 臉部未正對相機或偏向某個角度
• 臉部特徵被太陽眼鏡等遮住
• 當人臉有一點陰影時
• 臉部極亮或極暗
• 臉部在螢幕上顯得太小時
• 有快速動作時
• 相機晃動時
• 主體非人類時,如寵物
• 使用數位變焦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