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42 VQT2N19
依場景拍照
[場景模式]
續)
拍攝模式:
場景 使用、提示 注意事項
[自拍肖像]
自拍。
提示
半按快門按鈕→自拍計時器指示燈亮起→完全
按下快門按鈕→檢視
(若自拍計時器指示燈閃爍,表示對焦未對準)
對焦:30 cm - 1.2 m(廣角最遠)
請勿使用變焦(很難對焦)
(變焦自動移至廣角最遠)
建議使用2秒自拍計時器。
主要固定設定
[ 穩定器][MODE 2]
[AF 輔助燈][OFF]
[自拍計時器][OFF]/[2秒鐘]
[AF 模式] 預設設定為
(人臉偵測)
[風景]
清晰拍攝廣闊、遠距離的主體。
提示
至少距離5 m遠。
主要的固定設定
[閃光]
[強制閃光關]
[AF 輔助燈][OFF]
[運動]
拍攝出現快速移動場景的照片,例如運動。
提示
至少距離5 m遠。
當相機設為 [穩定器] 且幾乎無手
震,或 [穩定器] 設為 [OFF] 時,
快門速度最慢可達1秒。
主要的固定設定
[感光度][
]
(自動將範圍設為不超過1600
[夜間肖像]
以接近實際的亮度拍攝人像與夜景。
提示
使用閃光燈。
主體不能移動。
建議使用三腳架、自拍計時器。
廣角端至少要站在1.5 m遠(廣角)
對焦: 廣角最遠:80 cm - 5 m
遠攝最遠:1.2 m - 5 m
當相機設為 [穩定器] 且幾乎無手
震,或當 [穩定器] 設為 [OFF] 時,
快門速度最慢可達1秒(若將閃光
燈設為
(強制閃光關),最慢可
8秒)
黑暗場景的干擾雜訊可能會很明
顯。
拍照後快門可能會關閉8秒鐘。
[AF 模式] 預設設定為
(人臉偵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