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ng Instructions
26 VQT2N19
使用自動設定拍照
[智能自動] 模式
(續)
拍攝模式:
■
使用閃光燈
選擇 (智能自動)或 (強制閃光關)。
•
使用
時,會視拍攝主體類型及亮度,自動選擇 、
(自動/紅眼降低)、 (慢速同步/紅眼降低)及
(慢速同步)。(詳細資訊(
→36
))
•
及 表示已啟動數位紅眼校正功能。
•
及 中的快門速度較慢。
●
除了自動偵測場景之外,也會自動進行 [感光度] 中的 [ ] 以及背光補償。
●
下列功能表項目可以在 [智能自動] 模式中設定。
•
([拍攝] 功能表):[圖片尺寸]
∗
1
、[連拍]、[色彩模式]
∗
1
•
([設定] 功能表
∗
2
):[時鐘設定]、[世界時間]、[操作音]
∗
1
、[語言]、[穩定器演示]
∗
1
可設定的項目與其他拍攝模式不同。
∗
2
[設定] 功能表中的其他項目會反映在其他拍攝模式中所做的設定。
●
根據下列條件,相同的主體可能會得出不同的場景類型。
人臉對比、主體狀況(大小、距離、色彩、對比度、移動)、變焦率、日落、日出、低亮
度、手震
●
若未選擇所要之場景類型,建議您手動選擇適當的拍攝模式。(場景模式:(→40))
●
背光補償
背光表示光源來自拍攝主體的後方。發生這種情形時,拍攝主體會變暗,因此加亮整個
影像以自動修正背光。
●
使用 [i 夜景] 及 [i 夜間肖像] 時,建議您使用三腳架及自拍計時器。
●
使用 [i 夜景] 且手震不明顯時(如使用三腳架),快門速度最大可達8秒。請勿移動相機。
●
下列功能的設定為固定設定。
•
[自動檢視]:[2 SEC.] • [自動關閉電源]:[5 MIN.]
•
[白平衡]:[AWB] • [穩定器]:[AUTO]
•
[AF 模式]: (人臉偵測)
∗
3
• [AF 輔助燈]:[ON]
∗
3
(9點對焦)無法辨識人臉時
●
無法使用下列功能。
[曝光]、[數位變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