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指南(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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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说明
A
[预设对焦点]
按下控制可选择一个预设对焦点。
选择预设对焦点时,请先将其加亮显示,然后按
住控制并按下对焦模式按钮直至对焦点闪烁。
若在自定义设定 a5[按方向存储对焦点]中选择了
[关闭]以外的选项,您可为横向(风景)方向
以及两种竖直(人像)方向中的每种方向分别
选择不同的对焦点。
所选控制的功能可通过在加亮显示[预设对焦点]
时按下 2 进行选择。
[按下时调用对焦点]:按下控制可调用预设对
焦点。
[按住时调用对焦点]:按住控制可选择预设对
焦点。释放控制时会恢复按下控制之前所选的
对焦点。
K
[选择中央对焦
]
按下控制可选择中央对焦点。
F
[保存对焦位置]
按住该控制可保存当前对焦位置。
使用已指定[重新调用对焦位置]的控制可以恢复
保存的位置(调用记忆)。
当保存对焦位置时,可以选择使用已指定[重新
调用对焦位置]的任意控制([保存到所有])或仅
使用特定控制([单独保存])重新调用对焦位
置。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保存和重新调用对焦位
0 668)。
H
[重新调用对焦
位置]
按下该控制可重新调用使用已指定[保存对焦位置]
的控制所保存的对焦位置。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保存和重新调用对焦位
0 668)。
656
f2:自定义控制(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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