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指南(PDF版)
Table Of Contents
- 目录
- 简介
- 开始了解照相机及其菜单
- 开始步骤
- 基础拍摄与播放
- 拍摄设定
- 视频录制
- 查看和润饰照片
- 语音留言
- 连接至HDMI电视机和录制设备
- 连接至智能设备
- 连接至计算机或FTP服务器
- 连接至其他照相机
- 闪光拍摄
- 遥控闪光拍摄
- 照片拍摄菜单:拍摄选项
- 视频拍摄菜单:视频拍摄选项
- 自定义设定:微调照相机设定
- 自定义设定菜单
- 自定义设定库
- a1:AF-C优先选择
- a2:AF-S优先选择
- a3:锁定跟踪对焦
- a4:使用的对焦点
- a5:按方向存储对焦点
- a6:触发AF
- a7:对焦点保持
- a8:限制AF区域模式选择
- a9:对焦模式限制
- a10:对焦点循环方式
- a11:对焦点显示
- a12:内置AF辅助照明器
- a13:峰值对焦辅助
- a14:对焦点选择速度
- a15:AF模式中的手动对焦环
- b1:ISO感光度步长值
- b2:曝光控制EV步长
- b3:简易曝光补偿
- b4:矩阵测光脸部侦测
- b5:中央重点区域
- b6:微调优化曝光
- b7:光圈变化时保持曝光
- c1:快门释放按钮AE-L
- c2:自拍
- c3:电源关闭延迟
- d1:连拍速度
- d2:一次连拍最多张数
- d3:限制释放模式选择
- d4:预拍选项
- d5:同步释放模式选项
- d6:扩展快门速度范围(M)
- d7:限制可选择的图像区域
- d8:文件编号次序
- d9:查看模式(照片Lv)
- d10:星光视图(照片Lv)
- d11:暖色显示屏颜色
- d12:LCD照明
- d13:连拍模式下查看全部
- d14:释放定时指示
- d15:图像画面
- d16:网格类型
- d17:虚拟水平类型
- d18:自定义显示屏拍摄显示
- d19:自定义取景器拍摄显示
- d20:高帧速取景器显示
- e1:闪光同步速度
- e2:闪光快门速度
- e3:闪光曝光补偿
- e4:自动闪光ISO感光度控制
- e5:模拟闪光
- e6:自动包围(M模式)
- e7:包围顺序
- e8:闪光连拍优先
- f1:自定义i菜单
- f2:自定义控制(拍摄)
- f3:自定义控制(播放)
- f4:控制锁
- f5:反转拨盘方向
- f6:释放按钮以使用拨盘
- f7:反转指示器
- f8:反转环进行对焦
- f9:对焦环旋转范围
- f10:控制环响应
- f11:切换对焦/控制环作用
- f12:满帧播放轻拨方向
- f13:首选副选择器中心
- g1:自定义i菜单
- g2:自定义控制
- g3:控制锁
- g4:限制AF区域模式选择
- g5:对焦模式限制
- g6:AF速度
- g7:AF侦测灵敏度
- g8:高分辨率数字变焦速度
- g9:精细ISO控制(M模式)
- g10:扩展快门速度范围(M模式)
- g11:视野辅助
- g12:条纹图案
- g13:限制条纹图案色调范围
- g14:网格类型
- g15:亮度信息显示
- g16:自定义显示屏拍摄显示
- g17:自定义取景器拍摄显示
- g18:红色REC画面指示器
- 播放菜单:管理照片
- 设定菜单:照相机设定
- 网络菜单:网络连接
- 我的菜单/最近的设定
- 故障排除
- 技术注释
- “C”固件4.00版的变更
- “C”固件4.00版所提供的功能
- “C”固件4.00版所作的变更
- 新增包围增量
- 更长的预拍时间
- JPEG+JPEG记录的新增大尺寸选项
- 新增菜单项目:“自动拍摄”
- N-Log视频的低ISO感光度设定
- 高分辨率数字变焦速度的新选项
- 新增:慢动作视频
- 对i菜单“选择以上传”选项的更改
- 给i菜单添加了“优先上传”选项
- 支持电动变焦
- 新增自定义设定:d6“曝光延迟模式”
- 自定义设定f2“自定义控制(拍摄)”和g2“自定义控制”的新选项
- 自定义设定f3:“自定义控制(播放)”的新增选项
- 对“非CPU镜头数据”的更新
- 增加了IPTC“Category”条目的字符限制
- 新增快门音和音量选项
- 支持在视频模式中选择“取景器显示大小”
- 手动对焦的距离显示更新
- 对“连接到FTP服务器”的更改和添加
- 对同步释放的更改
- 主照相机的新增“重写版权信息”选项
- “C”固件4.00版的菜单项目和默认值
- “C”固件4.00版的升级后规格
- “C”固件4.10版的变更
- 索引
危险(电池)
切勿错误使用电池。
使用时若不遵守注意事项,将导致电池漏液、发热、破裂或起火。
切勿使用专用可充电电池以外的可充电电池。
切勿将电池投入火中或对其进行加热。
切勿拆解电池。
切勿将电池与项链、发夹等金属物品接触而导致短路。
切勿对电池或其所在的照相机施以强烈撞击或投掷电池、照相
机。
切勿用钉子刺电池,或是用铁锤敲打,也不要对其进行踩踏。
请按指定的方法进行充电。
否则将导致电池漏液、发热、破裂或起火。
电池漏液进入眼内时,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接受医生诊疗。
若置之不理,将会对眼睛造成伤害。
携带进入飞机内时,请遵守航空公司的指示。
若将电池置于高海拔且气压很低的环境中放任不管,将导致电池漏
液、发热、破裂或起火。
警告(电池)
切勿在婴幼儿伸手可及之处保管电池。
万一意外吞入口中,请立即接受医生诊疗。
切勿在宠物等可以接触到的地方保管电池。
以防它们咬破电池,造成电池漏液、过热、破裂或起火。
切勿将电池浸入水中,或者使其被雨水淋湿。
否则将导致起火或故障。
若电池被弄湿,请用干毛巾等彻底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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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