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指南(PDF版)
Table Of Contents
- 想立即进行拍摄时
- 包装内物品
- 关于本使用说明
- 目录
- 安全须知
- 声明
- 开始了解照相机及其菜单
- 开始步骤
- 基础拍摄与播放
- 拍摄设定
- 视频录制
- 查看和润饰照片
- 语音留言
- 连接至HDMI电视机和录制设备
- 连接至智能设备
- 连接至计算机或FTP服务器
- 连接至其他照相机
- 闪光拍摄
- 遥控闪光拍摄
- 菜单指南
- 默认设定
- 照片拍摄菜单:拍摄选项
- 视频拍摄菜单:视频拍摄选项
- 自定义设定:微调照相机设定
- 播放菜单:管理照片
- 设定菜单:照相机设定
- 网络菜单:网络连接
- 我的菜单/最近的设定
- 故障排除
- 技术注释
- 索引
925
Bluetooth
(蓝牙)和
Wi-Fi
(无线网络功能)
(一)符合
“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
”
的具体条款和使用场景,采
用的天线类型和性能,控制、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
(二)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发射频率范围、加大发射功率 (包括额
外加装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 (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
(四)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及医疗 (
ISM
)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他合法
的无线电台 (站)干扰;
(五)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 (站)产生有害干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
消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
站、卫星地球站 (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军民用无线电台 (站)、机场等
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规定;
(七)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
5000
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
(八)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
温度:
–10
℃至
40
℃
电压:
10.8/13.5V
CMIIT ID : 2021AJ1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