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南 (PDF版本)
Table Of Contents
- 想立即進行拍攝時
- 包裝內物品
- 關於本文件
- 目錄
- 安全須知
- 聲明
- 開始瞭解相機及其選單
- 開始步驟
- 基本攝影與重播
- 拍攝設定
- 視頻記錄
- 查看和修飾照片
- 語音備忘
- 連接至 HDMI 電視機和記錄裝置
- 連接至智慧型裝置
- 連接至電腦或 FTP 伺服器
- 連接至其他相機
- 閃光燈攝影
- 遙控閃光燈攝影
- 選單指南
- 預設設定
- 相片拍攝選單:拍攝選項
- 短片記錄選單:短片記錄選項
-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 重播選單:管理照片
- 設定選單:相機設定
- 網路選單:網路連線
- 我的選單/最近的設定
- 故障診斷
- 技術註釋
- 索引
684
A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 啟動減少高頻率閃爍後,快門速度顯示將僅顯示分
母,以及小數點後一位數字。
• 顯示精確的快門速度。例如,選擇
1
/
500
秒時的準
確快門速度為
1
/
512
秒,顯示分母
“512.0”
。
• 關閉減少高頻率閃爍可將快門速度顯示恢復至最接
近的常規值。
D
注意事項:減少高頻率閃爍
• 拍攝顯示中的閃爍效果可能與相片中看到的效果不同。我們建議您進行試拍,以確定
可將閃爍和條帶降至最低的快門速度。
• 無論在用戶設定
b7 [f
值改變時保持曝光值
]
中如何選擇,當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生
效時,曝光維持會停用。
A
“
選用拍攝功能
”
與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搭配使用
在減少高頻率閃爍功能生效時,將用戶設定
f2 [
自定控制 (拍攝)
] > [
選用拍攝功能
]
或
[
保持選用拍攝功能
]
選為
[
儲存目前設定
]
,會儲存目前透過微調選擇的快門速度。
舉例而言,這讓您能夠確定並儲存在高頻
LED
顯示中最大限度減少條紋的快門速度,
然後僅當
LED
顯示在畫面中時才使用所選按鍵立即選用儲存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