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南 (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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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說明
K
[切換 FX/DX]
當影像區域選為
[FX36×24] 時,按下該控制可切換至 [DX24×
16]。當影像區域選為 [FX36×24] 以外的選項時,按下該控制
可選擇 [FX36×24]
a
[相片減少閃
]
按下該控制可將相片拍攝選單中的 [相片減少閃爍] 選為 [ON]。再次按
下可選擇 [OFF]
q
[預覽]
按下控制時,拍攝顯示將顯示目前相片設定如何影響色彩、曝光和景
深。
o
[選用拍攝功
]
按住控制可選用先前所選的設定。
若要選擇選用的設定,請在反白顯示 [選用拍攝功能] 時按下 2
使用 1 3 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J 以選擇(M)或取消選擇
U)。按下按鍵時,只會選用被核取(M)的項目。
使用 1 3 反白顯示項目並按下 2 查看選項。按下 J 儲存更
改並退出。
若要使用該選項儲存目前相機設定以供今後選用,請選擇 [儲存
目前設定]
快門速度和光圈等設定可透過按住控制並旋轉指令撥盤進行更改。
在模式 P 下,您可調整彈性程式設定。
若用戶設定 b3 [簡易曝光補償] 選為 [關閉] 以外的選項,曝光補
償可透過旋轉指令撥盤進行調整。
L
[保持選用拍攝
功能]
按下該控制可選用之前儲存的靜態攝影設定(包括拍攝模式和測
光)。再次按下該控制可恢復選用儲存設定之前的有效設定。
若要選擇選用的設定,請在反白顯示 [保持選用拍攝功能] 時按下
2。可以儲存的設定與 [選用拍攝功能] 的設定相同。但是,[保持選
用拍攝功能] 不能用於儲存或選用 [AF-ON] 的設定。
儲存的設定生效時,拍攝顯示中會出現一個 o 圖示。
儲存的設定生效時,可以透過旋轉指令撥盤來變更快門速度和光
圈。
在模式 P 下,您可調整彈性程式設定。
若用戶設定 b3 [簡易曝光補償] 選為 [關閉] 以外的選項,曝光補
償可透過旋轉指令撥盤進行調整。
E
[減少高頻率閃
]
按下控制可以較小的遞增級數微調快門速度。再次按下該控制可恢復
正常的快門速度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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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自定控制(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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