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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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註釋
本產品受美國出口管理規章 (
EAR
)管控。除出口至受禁運或特殊管
控的國家 (目前包括古巴、伊朗、朝鮮、蘇丹及敘利亞;該國家名單
可能會發生變更)時以外,將本產品出口至其他國家時,均無需美國
政府的許可。
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能禁止使用無線裝置。若要在出售國以外的地方
使用本產品的無線功能,請先與尼康授權服務代表聯絡。
本裝置中的
Bluetooth
傳送器在
2.4 GHz
頻帶下工作。
台灣使用者須知
使用無線區域網路產品時的注意事項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
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
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
機設備之干擾。
歐洲及符合無線電裝置要求國家的客戶須知
尼康公司在此聲明無線電裝置類型
Z7
和
Z6
符合
2014/
53/EU
指令。
EU
符合性聲明的全文可在以下網站中獲取:
•
Z7
:
https://imaging.nikon.com/support/pdf/DoC_N1710.pdf
•
Z6
:
https://imaging.nikon.com/support/pdf/DoC_N1711.pdf
Bluetooth
和
Wi-Fi
(無線區域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