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211
技术注释
关于显示屏和取景器:这些屏幕制造精度相当高,其有
效像素数至少达
99.99%
,偏差或缺陷不超过
0.01%
。因
此,即使这些屏幕可能含有始终发亮(白色、红色、蓝
色或绿色)或不发亮(黑色)的像素,也并非故障,使
用本设备记录的图像不会受到影响。
在明亮的光线下,可能难以看清显示屏中的图像。请勿
挤压显示屏,否则可能导致损坏或产生故障。灰尘或浮
屑可以用吹气球清除。污渍则可用软布或软皮轻轻擦
拭。若显示屏破裂,请注意不要被玻璃碎片划伤,并要
防止显示屏里的液晶接触皮肤或者进入眼睛及口中。
在取景器中构图时,若您感觉不适或遇到以下任一症
状,请停止使用直至您的状态有所改善:恶心、眼睛疼
痛、眼睛疲劳、眩晕、头痛、脖子和肩膀僵硬、晕车或
手眼失调。当您在连拍过程中观看断断续续快速闪烁的
拍摄显示时,若您开始感觉不适,也请停止使用直至您
的状态有所改善。
在少数情况下包含明亮或背光拍摄对象的照片中可能
出现条纹形式的噪点。
电池与充电器:操作不当可能导致电池漏液或爆裂。在
使用电池和充电器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 只能使用已被验证可用于本设备的电池。
• 切勿将电池投入火中或加热升温。
• 保持电池端子的清洁。
• 更换电池前,请先关闭照相机。
• 电池在使用期间可能会发热。处理刚使用后的电池时
请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