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Table Of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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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註釋
本產品受美國出口管理規章
EAR
管控。除出口至受禁運或特殊管
控的國家 (目前包括古巴、伊朗朝鮮、蘇丹及敘利亞;國家名單
可能會發生變更)時以外將本產品出口至其他國家時,均無需美國
政府的許可。
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能禁止使用無線裝置要在出售國以外的地方
使用本產品的無線功能,請先與尼康授權服務代表聯絡。
本裝置中的
Bluetooth
傳送器在
2.4 GHz
頻帶下工作。
台灣使用者須知
使用無線區域網路產品時的注意事項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
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
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
機設備之干擾。
阿爾及利亞、大溪地島、卡達和埃及使用者須知
尼康公司在此聲明無線電裝置類型
Z7
Z6
符合
2014/
53/EU
指令。
EU
符合性聲明的全文可在以下網站中獲取:
Z7
https://imaging.nikon.com/support/pdf/DoC_N1710.pdf
Z6
https://imaging.nikon.com/support/pdf/DoC_N1711.pdf
Bluetooth
Wi-Fi
(無線區域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