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說明書(完整說明)
Table Of Contents
- 想立即進行拍攝時
- 包裝內物品
- 關於本說明書
- 目錄
- 選單列表
- 安全須知
- 聲明
- 開始瞭解相機
- 開始步驟
- 基本攝影與重播
- 基本設定
- 拍攝控制
- i 選單
- 重播
- 選單指南
- 預設設定
- 重播選單:管理影像
- 相片拍攝選單:拍攝選項
- 短片拍攝選單:短片拍攝選項
- 用戶設定:微調相機設定
- 設定選單:相機設定
- 修飾選單:建立經修飾的版本
- 我的選單/最近的設定
- 建立與電腦或智慧型裝置的無線連接
- 有線連接至電腦和 HDMI 裝置
- 連機閃光燈攝影
- 遙控閃光燈攝影
- 故障診斷
- 技術註釋
- 套裝鏡頭說明書
- 索引
70 對焦
❚❚
對焦於人像主體的臉部或眼部 (臉部
/
眼部偵測
AF
)
使用
[
自動區域
AF]
拍攝人像主體時,可使用
用戶設定
a4[
自動區域
AF
臉
/
眼部偵測
]
來選擇
相機是同時偵測臉部和眼部 (臉部
/
眼部偵測
AF
)還是只偵測臉部 (臉部偵測
AF
)。
• 若選擇了
[
臉部和眼部偵測開啟
]
且偵測到人
像主體,一個表示對焦點的黃色邊框將會出
現在主體的臉部周圍。若相機偵測到主體的
眼部,黃色對焦點則將出現在主體兩隻眼睛
中的一隻上。
• 選擇了
[
臉部偵測開啟
]
時偵測到的臉部同樣
以一個黃色對焦點標識。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C
,當偵測到臉部或眼部時對焦點將點亮黃色。
• 若對焦模式選為
AF-S
,對焦點將在相機完成對焦時變為綠色。
• 若偵測到多個人像主體或多隻眼睛,
e
和
f
圖示將出現在對焦點上。
您可透過按下
4
或
2
將對焦點定位至其他臉部或眼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