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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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閃光操作的注意事項(於近攝閃光操作時(使用接線))
為避免 SB
-
R200 過熱,在達到最大連續閃光次數後,請依下表所示至少讓
SB
-
R200 冷卻 10 分鐘。
最大連續閃光次數
於連續閃光拍攝時的同步
如下列表所示,可於連續操作時拍攝多幀照片。
SB
-
R200 於連續閃光操作時的最高拍攝幀數 ( 於每秒 6 幀時 )
閃光模式 最大連續閃光次數 ( 於每秒 6 幀時 )
TTL 自動閃光
15
手動閃光 ( 閃光輸出量:M1/1、M1/2)
手動閃光 ( 閃光輸出量:M1/4 M1/64)
30
閃光輸出量
1/8 1/16 1/32 1/64
多4幀 多8幀 多16幀 多30幀
注意
切勿超過最大連續閃光次數否則可能引起閃光燈頭過熱
而造成燒傷,以及損壞閃光燈面板和閃光燈本身。
注意
在進行連續閃光操作後更換電池時請小心為進行連續
閃光攝影時,電池可能會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