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书

84
3 指令器閃光操作步驟
1
按下 [ON/OFF] 按鈕以開啟照相機指令器和遙控閃
光燈組件。
請確定紅色預備燈已亮起,以及閃光燈組件已經完全充
電。
請確定無線閃光
指令器模式和兼容CLS的照相機指示均
全部在 LCD 顯示屏上顯示。
2
設定指令器功能
設定指令器的指令功能。
[SEL](功能)按鈕大2秒以從指令模式和重複模式
(RPT) 之間作轉換。
3
設定遙控閃光燈組件的閃光模式
把遙控閃光燈組件的閃光模式設定到 TTL、自動光
圈閃光 (AA)、M - - -( 取消閃光 )。
按下[SEL](功能)按鈕以顯示每個組別的閃光模式(閃爍)
然后按下 [MODE] 按鈕以設定閃光模式。
4
設定遙控閃光燈組件的閃光輸出量補償 (TTL 或自動
光圈閃光 (AA) 模式中 )
閃光輸出量補償值可以每 1/3 級增減作 +3.0
-3.0 EV 的設定。
每個組別的閃光輸出量補償值可以獨立地設定。
按下 [SEL]( 功能 ) 按鈕以顯示組別的閃光輸出量補償值
( 閃爍 ),然后按動 [W] 或 [X] 按鈕以增加或減少數
值,再按一次 [SEL]( 功能 ) 按鈕,數值便會停止閃爍,
最后閃爍的數值便會自動設定。
數值會以小數格式顯示
0.3 1/3
及0.7即2/3
連續地按動 [W] [X] 按鈕以快速增加或減少數值
在調節時數值會閃爍,除非作出調節,否則會閃爍六次
便停止,最后閃爍的數值便會自動設定。
指令器模式的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