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Manual

NCC Statement:
(1)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
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2)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
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3) 無線資訊傳輸設備必須具備安全功能以保護未經授權之一方任意更改軟體進而避免發射機操作於
非經認證之頻率、輸出功率、調變形式或其他射頻參數設定。
(4) 無線資訊傳輸設備避免影響附近雷達系統之操作。
(5) 「本模組於取得認證後將依規定於模組本體標示審驗合格標籤, 並要求平台廠商於平台上標示「本
產品內含射頻模組
CC XX xx LP yyy Z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