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ory,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Notices User Guide
用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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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通告
本文档提供在不同国家 / 地区内关于计算机产品的非无线和无线设备管制通告以及合规性信息。某些通
告可能不适用于您的产品。
可能安装了一个或多个集成无线设备。在某些场合中,可能会限制使用无线设备。例如,飞机上、医
院里、易爆物品附近以及危险地段等等。如果您不太清楚适用于使用本产品的政策,则在开机之前,请
先征得许可。
要识别无线 LAN (WLAN) 网络设备等硬件设备,请按照操作系统提供的指示操作。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
管制标志可能位于产品背面。本产品采用 VCCI、 NOM NYCE 和 RCM 标记或声明的电子标签。要显示标
签,请触控所有应用、设置和关于标签。在系统选项卡下,触控 E-logo (电子徽标)。
Ä 注意:美国地区不供销售或使用的设备可能不具有 FCC ID。
联邦通信委员会通告
此设备经测试证明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中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规定。制定这些限制规定的目的
是提供合理的保护,以防止在居住区内安装此设备而产生有害干扰。此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辐射射频
能量,如果不按照说明安装和使用,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产生有害干扰。但是,这并不能排除所安装
的个别设备产生干扰的可能性。
如果发现此设备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产生有害干扰,并且可以通过打开和关闭设备确定干扰确实存
在,用户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来排除干扰。
■ 重新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 将此设备远离接收设备。
■ 将此设备和接收设备连接到不同电路的插座上。
■ 向代理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或电视技术人员咨询以获得帮助。
修改
FCC 要求用户了解以下规定:如果未经 HP 明确批准擅自变动或改装此设备,将有可能使用户失去操作
此设备的权利。
电缆
为保证符合 FCC 规则和规定的要求,必须使用带有金属 RFI/EMI 连接器罩的屏蔽电缆连接此设备。
标有 FCC 徽标的产品的合格声明 (仅适用于美国)
此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其操作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 此设备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2. 此设备必须能够承受任何干扰,包括可能导致不良操作后果的干扰。
如果您对产品有与本声明无关的任何疑问,请按以下地址致函:
Hewlett-Packard Company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30113
Houston, TX 77269-2000
如果对此 FCC 声明有疑问,请按以下地址致函:
Hewlett-Packard Company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10101
Houston, TX 77269-2000
或者致电 HP:281-514-3333。
要识别您的产品,请参阅产品上的部件号、序列号或型号。
配备无线 LAN 设备或 HP 移动宽带模块的产品
此设备不可与任何其他天线或发送器放在一起或同时操作。
Å 警告!无线电射频辐射量:此设备的辐射输出功率低于 FCC 关于无线电射频辐射量的限制规定。尽
管如此,在正常操作平板电脑、笔记本计算机、台式机、瘦客户机和个人工作站的过程中,使用此
设备时仍请尽量减少人身接触。
对于平板电脑和显示屏尺寸小于等于 30.5 厘米(12 英寸)的笔记本计算机,在其正常运行过程中:
为避免设备的射频辐射量超出 FCC 规定的限量,人体与天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2.5 厘米 (1 英寸)。
要确定无线天线的位置,请参阅计算机随附的计算机用户指南。
在正常操作笔记本计算机、台式机、瘦客户机和个人工作站的过程中,请与显示屏保持 12 英寸
(30.5 厘米)以上的距离:为避免设备的射频辐射量超出 FCC 规定的限量,人体与天线之间的距离
不应小于 20 厘米 (8 英寸),即便在计算机显示屏合上时也应如此。要确定无线天线的位置,请
参阅计算机随附的计算机用户指南。
Ä 注意:使用 IEEE 802.11a 无线 LAN 时,由于本产品的工作频段为 5.15 到 5.25 GHz,因此只能在室
内使用。FCC 要求频率范围是 5.15 到 5.25 GHz 的设备在室内使用,以减少对同频道移动卫星系统
的有害干扰。高功率雷达主要使用 5.25 到 5.35 GHz 和 5.65 到 5.85 GHz 频 段 。 这 些 雷 达 站 可 能 会
干扰和 / 或损坏本设备。
NB__CP_Maya_RegGuide_730280-AA3.book Page 1 Monday, June 30, 2014 11:5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