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s,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notices

使用指南
1
法規注意事項
本文件提供特定國家 / 地區對電腦產品的非無線與無線法規注意事項及符合資訊其中有些注意事項可
能不適用於您的產品。
可能會安裝一或多個內建無線裝置。在某些環境中,使用無線裝置可能會受到限制。限制適用的場所
包含飛機上、醫院內、易爆物附近及危險地點等。如果您不確定使用本產品的適用原則,請在使用產
品之前,先取得使用授權許可。
為了識別硬體裝置 (例如無線區域網路 (WLAN) 網路裝置),請遵循您的作業系統所提供的指示。
國家 / 地區的法規標籤可能位於產品底部本產品使用 VCCINOM NYCE RCM 標記或聲明的電子標籤
要顯示標籤,請輕觸 所有應用程式」、 設定,然後輕觸 關於平板電腦」。 系統」標
籤下方輕觸 E-logo (電子標誌)」。
Ä 注意事項:不在美國銷售或使用的裝置可能沒有 FCC ID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公告
本設備已經過測試,測試結果符合 FCC 規範第 15 部分對 Class B 數位裝置的限制。這些限制的設計
的,是針對居家環境中的有害干擾提供合理的防護。本設備會產生、使用並輻射射頻能量;如果未依
指示安裝與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產生有害干擾。然而,亦不能保證以特定方式安裝就不會產生
干擾。
如果您透過關閉及開啟本設備,發現本設備的確對無線電或電視的接收產生了有害干擾,建議您使用
下列一或多種方法,來嘗試消除干擾:
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讓設備與接收器彼此遠離。
將設備與接收器分別連接到迴路上的不同插座。
向代理商或經驗豐富的無線電或電視技術員求助。
改裝
依照 FCC 的規定,我們在此敬告使用者:如果未經 HP 明確許可而對本裝置執行任何變更或改裝,可能
會失去操作本設備的授權。
纜線
為遵守 FCC 規範及規定,本裝置的連接必須使用擁有金屬 RFI/EMI 接頭護罩的屏蔽纜線。
標有 FCC 標誌之產品的符合聲明 (僅美國)
本裝置符合 FCC 規範的第 15 部分。運作狀況受制於以下兩種狀況:
1. 本裝置不會產生有害干擾。
2. 本裝置須能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導致不正常運作的干擾。
若您有與此聲明無關的產品問題,請將信件寄至:
Hewlett-Packard Company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30113
Houston, TX 77269-2000
若要洽詢有關此 FCC 聲明的問題,請將信件寄至:
Hewlett-Packard Company
P. O. Box 692000, Mail Stop 510101
Houston, TX 77269-2000
或電洽 HP,電話號碼為 281-514-3333 (美國)
若要識別產品,請參閱產品上的零件編號、序號或型號。
含無線 LAN 裝置或 HP 行動寬頻模組的產品
本裝置不可與其他任何天線或發射器放在一起或結合運作。
Å 警告!射頻輻射暴露此裝置的輻射輸出功率低於 FCC 射頻暴露限制。正常操作平板電腦筆記型
電腦桌上型電腦精簡型電腦和個人工作站時仍應該以盡量降低與人體接觸之潛在風險的方式
使用本裝置。
在顯示器等於或小於 30.5 公分 12 英吋)的平板電腦與筆記型電腦的一般作業期間為了避免超
FCC 無線電射頻曝露限制的可能,人員應與天線保持至少 2.5 公分 1 英吋)的距離。若要識別
無線天線的位置,請參閱電腦隨附的電腦使用者指南。
正常操作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精簡型電腦和個人工作站時請將與顯示屏的距離保持在 30.5
公分 12 吋)以上:為了避免超出 FCC 無線電射頻曝露限制 (包括當電腦顯示器已關閉時)的可
能,人員應與天線保持至少 20 公分 8 英吋)的距離。若要識別無線天線的位置,請參閱電腦隨
附的電腦使用者指南。
Ä 注意事項在使用 IEEE 802.11a 無線 LAN 由於本產品的運作頻率範圍在 5.15 - 5.25 GHz 之間
所以僅限於室內使用FCC 規定本產品在 5.15 - 5.25 GHz 的頻率範圍下應在室內使用以降低對同
頻道行動衛星系統造成潛在的有害干擾高功率的雷達是 5.25 - 5.35 GHz 5.65 - 5.85 GHz 頻段的
主要使用者。這些雷達站可能會對本裝置造成干擾及 / 或損害。
NB__CP_Maya_RegGuide_730280-AB3.book Page 1 Monday, June 30, 2014 1:2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