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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無線功能
本產品的設計是在所有歐盟國家/地區以及冰島、列支敦斯登、挪威和瑞士中,毫無限制地使用。
歐洲電話網路聲明(數據機/傳真)
具有「傳真」功能的 HP 產品符合 R&TTE 規定 1999/5/EC (Annex II) 的需求,因此包含 CE 標示。 然而由
於不同的國家
/地區所提供的大眾轉接通信網路 (PSTN) 也有個別差異,這並不代表所有上述大眾轉接通
信網路都一定可以使用。 萬一發生問題,您應該聯絡第一個範例中的設備供應商。
76 附錄 A 技術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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