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Color LaserJet Pro MFP M176 M177-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本產品符合 R&TTE 指令 1999/5/ECRoHS 指令 2011/65/EU 的要求,並依此具有 CE 標誌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的規定。操作必須符合下列兩個條件:(1) 本裝置不可造成有害的干擾,且 (2) 它必須能接受
任何所收到的干擾,包括可能會造成不正常運作的干擾。
1.
本產品已經過典型配備 HP 個人電腦系統的測試。
2. 為了管制之用,本產品已指定一個管制型號。請勿將此型號與行銷名稱或產品編號混淆。
3. 除了以上所列項目,本產品已採用目標國家/地區適用的電信認證與標準。
4.
本產品使用類比傳真附件模組,其管制型號為:BOISB-1102-00 (US-LIU) BOISB-1102-01 (EURO LIU),符合本產品銷售
的國家/地區中的技術規範需求。
5.
本產品依需要使用法規型號為 SDGOB-1191 的無線電模組裝置,以符合本產品銷售國家/地區的技術法規要求。
6.
本產品符合適用以下情況的 EN55022 Class A 要求: 「警告 本產品是 A 級產品。 本產品可能在住家環境中會有無
電干擾的情況,使用者必須自行採取適當的相關措施。」
中國上海
2016 10
針對法規主題,請聯絡︰
歐洲聯絡地址:
HP Deutschland GmbH, HQ-TRE, 71025 Böblingen, Germany
美國聯絡地址:
HP Inc., 1501 Page Mill Road, Palo Alto, CA 94304 650-857-1501
www.hp.eu/certificates
ZHTW
一致性聲明(M177fw 機型)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