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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於非電信通訊產品與歐盟諧波電信通訊產品,
如功率等級低於 10mW Bluetooth®
適用於歐盟非調和電信通訊產品(若適用,會在 CE
! 之間插入 4 數公告機構編號)。
請參閱產品上提供的法規標籤。
此產品的電信通訊功能可能會在下列歐盟與 EFTA 國家/地區使用 奧地利、利時、保加利亞、賽普
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
列支敦斯登、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共和國、斯
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與英國。
電話接頭(並非所有產品均有)用來連接類比電話網路。
具備無線 LAN 裝置的產品
某些國家/地區對於無線 LAN 網路的運作,有一些特殊規定,如僅限於室內使用,或限制可用頻道。
請確定無線網路的國家/地區設定是正確的。
法國
針對此產品的 2.4 GHz 無線 LAN 運作,需遵守特定限制: 此設備在室內使用時,使用的頻帶為整
2400 MHz 2483.5 MHz 頻帶(頻道 1 13 如在室外使用,則僅能使用 2400 MHz 2454-
MHz 頻帶(頻道 1 7)。 如需瞭解最新規定,請參
www.arcep.fr
相關法規聯絡人:
Hewlett-Packard GmbH, Dept./MS: HQ-TRE, Herrenberger Strasse 140, 71034 Boeblingen,
GERMANY
管理無線電訊聲明
本節包含無線產品相關的下列法規:
Exposure to radio frequency radiation
Notice to users in Brazil
Notice to users in Canada
Notice to users in Taiwan
European Union 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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