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LaserJet Enterprise Flow MFP M525-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6.
反向工程限制。您不得對「HP 軟體」進行反向工程、解編譯或反組譯,除非(且僅限該範圍)適
用法允許您有此行為的權利。
7.
同意使用資料。HP 及其附屬機構可收集與使用由您提供之技術資訊,內容與 (i) 您使用「軟體」
或「HP 產品」的方式有關,或 (ii) 與提供「軟體」或「HP 產品」支援服務有關。所有這類資訊均
遵照 HP 的隱私政策。除非為了改善您的「使用」體驗或提供支援服務,HP 將不會使用這種形式
的資訊來識別您的身分。
8.
責任限制。不論您遭受多大的損害HP 及其供應商依本「合約」所應負之損害賠償總額,以及您
就本「合約」擁有唯一救濟權而獲得之實際損害賠償金額,以您為本產品所支付的實際金額或美金
$5.00(擇優選取較高者)為限。依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HP其供應商對於因使用或無法
使用本「軟體」而導致之任何特殊、伴隨產生、間接或必然的損害情形(包括損失利益、損失資
料、營業中斷、人員受傷或喪失隱私)概不負任何責任。即使 HP 或任何供應商事先即被告知這類
損害可能發生,即使上述補償無法達到基本目的時亦同。某些國家/地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伴隨產
生或必然損害的責任,故上述限制或排除條款可能不適用。
9.
美國政府客戶。本「軟體」完全使用私人經費發展製造。所有「軟體」皆係符合適用財產取得法規
之定義的商業電腦軟體。因此,根據「US FAR 48 CFR 12.212」和「DFAR 48 CFR
227.7202」,「美國政府」或「美國政府」轉包商使用、再製或揭露本「軟體」之行為(或第三
方為符合「美國政府」或「美國政府」轉包商需求而為之此等行為)必須完全遵照本「使用者授權
合約」規定之條款與條件,但違反相關強制性聯邦法律之規定則不在此限。
10.
遵守出口法律。您必須遵守 (i) 適用於「軟體」進出口或 (ii) 限制「軟體」使用的所有法律、法規
與條例,包括對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擴散的任何限制。
11.
保留權利。HP 及其供應商保留本「合約」未明確授與您的所有權利。
© 2009 Hewlett-Packard Development Company, L.P.
修訂日期:04/09
8 1 章 服務與支援 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