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 Officejet Enterprise Color X555-Warranty and Legal Guide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定第 15 部分的規定。 操作必須符合下列兩個條件: (1) 本裝置不可造成有害的干擾,且 (2) 它必須能接受任何所收到的干
擾,包括可能會造成不正常運作的干擾。
其他資訊:
1.
本產品指定有法定型號,是為法規之需要所設計。 法定型號主要供法規條文和測試報告識別產品;此編號不應與產品品名或產品編號
互相混淆。
2. 本產品符合適用以下情況的 EN55022 與 CNS13438 Class A 要求: 「警告 – 本產品是 A 級產品。 在居家環境中,本產品可能會產生無線
電干擾,使用者需要採取適當的措施。」
Boise, Idaho USA
2013 年 7 月
針對法規主題,請聯絡︰
歐洲聯絡地址:
Hewlett-Packard GmbH, HQ-TRE, Herrenberger Straße 140, D-71034 Böblingen, Germany
www.hp.eu/certificates
美國聯絡地址:
Hewlett-Packard, 3000 Hanover St., Palo Alto, CA 94304, U.S.A. 650-857-1501
24 第 3 章 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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