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Manual
欧洲符合性信息
有资格携带CE标记,符合《欧盟低压指令2006/95/EC》
、《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2004/108/EC》、《欧盟有害物质
限制修订(ROHS2)指令2011/65/EC》、《欧盟报废电子
电气设备指令(WEEE)2002/96/EC》和《欧盟生态设计指
令2009/125/EC》、《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
(REACH)指令2006/121/EC》、和《欧盟无线电及通讯终端
设备(R&TTE)1999/5/EC指令》。
可通过联系经销商、分销商或KLIPSCHGROUP,INC.的全球
总部免费索要一份《合格声明》。可在此处找到联系信息:
HTTP://WWW.KLIPSCH.COM/CONTACT-US
WEE注意事项
注: 本标志只适用于欧盟(EU)各国和挪威。
本项设备按照欧洲2002/96/EC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
备(WEEE)指令作标记。该标签说明此产品不得与生
活垃圾一起处理。弃置时应放置于适当的设施内使之能
回收及重复利用。
FCC与加拿大EMC合规信息
本设备符合FCC规则第15部分的要求。设备的操作受以下
两个条件之限制:
(1)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2)本设备必须可以耐受任何接
收到的干扰,包括会造成意外运行的干扰。
注:此设备经过测试,符合《FCC规定》的第15部分对“B
类”数字设备的限定。制定此类限定旨在对住宅安装的设备提供
合理的保护,避免有害干扰。此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能发射射频
能量,如果未按照指示信息安装和使用,可能对无线电通信造成
有害干扰。尽管如此,不能保证具体的安装不会发生干扰。如果
本设备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干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本
设备来判定),用户可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来消除干扰:
调节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增加设备与接收机之间的距离。
将设备和接收机接到不同线路的插座上。
请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获取帮助。
根据FCC第15部分验证条款,本设备获批准列为“B类”
数字设备。
注意:未经KLIPSCH明确同意做出更改或修改将使用户使用
本品的权限失效。
注意:为了遵守FCC规则第15部分的B类数字设备的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