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on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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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安全说明
不遵守以下安全说明会导致人身伤害或机器损坏。
1. 机器只能由充分了解操作说明书的人员调试并由受过专业培训人员操作。
2. 投入使用之前须阅读安全规则以及马达供应商的使用手册。
3. 只能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机器。没有安全装置的机器不得使用。遵守所有相关的安全
规定。
4. 更换标准零件(如针、压脚、针板、送料牙和梭芯)时;穿线时;离开工作场所时
以及维护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断开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
5. 日常保养只能由经过相应培训的人员进行。
6. 修理、调换零件和特殊维修只能由技术人员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7. 气动系统保养和修理时,应把机器同压缩空气供应系统(最高压力 7-10 bar)断开。
断开前, 降低维修装置的气压。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仅对机器进行调整和功
能检查的情况例外。
8. 对电气设备的有关工作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9. 不允许在通电情况下对零件和系统进行工作。DIN VDE 0105 中有具体规定的情况除
外。
10. 机器的转换和变更必须经过我们的授权且只有遵守所有的安 全准则情况下
进行。
11. 修理时只能使用经我们批准的替换零件。
12. 在证实整个缝纫单元符合 EC 条例之前,严禁使用缝纫机。
13. 电源线必须配有与具体所在国规定相应的电源主插头。
这项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见第 8 段 )。
绝对有必要遵守标有这些标志的安全说明
防止人身伤害!
还请注意一般安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