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Manual

ZH
安全指示 CS102, CSG103
30
I
2 安全指示
2.1 一般安全
!
警告!
本設備限搭配符合 EN 471 標準的瓦斯罐使用。
嘗試裝入其他類型的瓦斯容器可能會有危險。
請勿改造本設備
務必在通風良好的區域使用本設備
一氧化碳中毒危險
在封閉空間使用本設備可能會致死。請勿在露營拖車、帳篷、
船舶、汽車、移動房屋或類似的地方使用本設備。
僅限在戶外使用。
2.2 處理液化瓦斯的安全注意事項
!
警告! 未遵守這些警告可能導致人員死亡或重傷。
爆炸危險
使用完畢後,務必拔除連接液化瓦斯桶的管線。
將液化瓦斯桶存放在通風良好,遠離發熱或炊煮裝置及其他光
源或熱源的地方,且存放位置需為孩童不易觸及之處。
切勿將液化瓦斯桶放在不通風的區域或低於地平面的地方(地
面上的漏斗形孔洞中)。
切勿將液化瓦斯桶存放在車庫之類的建築物內。
請勿橫放液態瓦斯桶。
將液態瓦斯桶放在遠離日光直射的地方。存放位置的溫度不得
超過 50 °C。
提示
產品操作補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