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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7. (续)
1明 QR 可用的
电池模式警告延迟
(On Battery Notice Delay)
[0] [1s] [2s]...[99s]
UPS 开始电池放电后,UPS 在指定秒数内发出
“UPS 电池模式” 注意。
0s
零火线反接警告 [启用] [禁用] 208V
型号禁用;其它
都可用
外部电池模块 (EBM) [0] [1]
参见第 52页的“(0 EBM)配置 UPS”。
0
充电器 [启用] [禁用]
如果启用,电池正常充电。
如果禁用,电池充电器关闭。
启用
开机电池准 [0%] [10%] [20%] [30%]...[100%]
启用时,当电池充电状态达到选定的水平时,自
动重启。如果设 0,该功能禁用。
0%
电池电量报警 [立即] [2 分钟] [3 分钟] [5 分钟]
如果您选择值,当电池剩余所设定支持时间
(大约)的电量时,触发电池电量报警。
3 分钟
自动电池自检 [启用] [禁用]
参见第 53页的“运行自动电池自检”。
启用
最大功率归零 [否] [是]
如果“否”,都要做。
如果“是”,清除最大消耗功率值,将本次统计
的日期和时间标记设当前日期和时间。
否
千瓦时数归零 [否] [是]
如果“否”,都要做。
如果“是”,清除累计消耗量 kWh 值,
将本次统计的日期和时间标记设当前日
期和时间。
否
最大功率余度重置 [否] [是]
如果“否”,都要做。
如果“是”,清除最大功率余度值,将本次统计
的日期和时间标记设当前日期和时间。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