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Guide
開啟服務
1
執行下列其中一項動作:
■ 在 Windows「控制台」中,按下「系統管理工具」>「服務」。
■ 在 Windows 工作列上,按下「開始」>「執行」。
在「開啟」文字欄位中,輸入 services.msc,然後按下「確定」。
2
在「名稱」欄下捲動服務清單,直到看到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
程式名稱) 為止。
其狀態應該是「已啟動」。
請參閱第 102 頁的「啟動或停止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服
務」。
啟動或停止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服務
若要啟動、停止或重新啟動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服務,您必須
以管理員身分登入(如果您的電腦已連線至網路,則網路原則設定可能會使您無法完
成這些工作)。
您可能會因為下列原因而需要啟動、停止或重新啟動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服務:
如果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無法連線至電腦上的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或者是您無法從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重新連線,則應該啟動或重
新啟動代理程式。
啟動或重新啟動
變更您用於登入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服
務的使用者名稱或密碼後,或者在使用「安全性設定工具」
讓其他使用者能夠備份電腦後,應該重新啟動代理程式。
請參閱第 105 頁的「控制對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的存取」。
重新啟動
如果您認為代理程式導致電腦上發生某個問題,或者您想要
暫時釋放記憶體資源,便可以停止代理程式。
停止代理程式的同時,也會使磁碟機備份和檔案與資料夾的
所有備份動作無法執行。
停止
如果您停止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服務,然後再啟動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則代理程式會自動重新啟動,且其「狀態」會變更為「就緒」。
如果在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執行期間停止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代理程式服務,您便會接收到錯誤訊息,且 Backup Exec System Recovery 會與代
從您的電腦備份遠端電腦
關於使用服務的最佳實務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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