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 Guide
Table Of Contents
- 目錄
- 尋找資訊
- Microsoft Windows 桌面
- 監視器及顯示器
- 導航裝置 (滑鼠、鍵盤、觸控墊)
- 印表機—設定及驅動程式
- 磁碟機與媒體
- 關閉電腦
- 檔案與資料夾
- 管理應用程式(程式)
- 維護工作 (增強效能並確保安全性)
- 電源(電源設定、電源保護裝置 及電池)
- 網路(LAN、無線、行動寬頻)
- 存取網際網路
- 電子郵件
- 多媒體 (CD/DVD、5.1 音效、 MP3、電視、數位相機及投影機)
- 連接電腦與電視,並調整顯示設定
- 安全性和隱私權
- Microsoft® Windows® XP Pro 遠端桌面
- 還原作業系統
- 故障排除
- 系統設定程式
- 連接埠
- 取得說明
- 詞彙表
230 還原作業系統
Windows Vista
®
1
按一下開始
。
2
在開始搜尋方塊中,鍵入
System Restore
(
系統還原
)
並按
<Enter>
鍵。
註 : 螢幕上將出現
使用者帳戶控制
視窗。如果您在電腦上使用的是管
理員帳戶,請按一下
繼續
;否則,請聯絡管理員以繼續所需動作。
3
請按下一步,按照螢幕上接下來的提示操作。
如果系統還原無法解決問題,您可以復原上次系統還原。
Windows
®
XP
1
按一下開始
→
所有程式
→
附屬應用程式
→
系統工具
→
系
統還原。
2
按一下將電腦還原到較早的時間點或建立還原點。
3
按一下下一步並按照接下來的螢幕提示進行操作。
復原上次系統還原
注意 : 在復原上一次系統還原之前,請儲存並關閉所有開啟的檔案,結束所
有開啟的程式。在系統還原完成之前,請勿變更、開啟或刪除任何檔案或程
式。
Windows Vista
1
按一下開始
。
2
在開始搜尋方塊中,鍵入
System Restore
(
系統還原
)
並按
<Enter>
鍵。
3
按一下復原上次還原,然後按一下下一步。
Windows XP
1
按一下開始
→
所有程式
→
附屬應用程式
→
系統工具
→
系
統還原。
2
按一下復原上次還原,然後按一下下一步。
啟用系統還原
註 : 無論磁碟空間有多小,Windows Vista 都不會停用系統還原。因此,下面
的步驟僅適用於 Windows X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