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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使用投影機
•4:3 — 輸入來源會調整至符合螢幕,以投影 4:3 影像。
縮放 —按下 及 可縮放並檢視影像。
按下 或 可調整影像縮放;按下
即可檢視 (僅限在遙控器上)。
變焦瀏覽 —按下 以啟動變焦瀏覽選單。
使用 瀏覽投影螢幕。
3D 顯示 —選擇開啟以開啟 3D 顯示功能 (預設為關閉)。
備註:
1. 當您想要體驗 3D 功能時,還需要一些其他元件,包括:
a 支援 120 Hz 訊號輸出與四倍緩衝功能顯示卡的電腦 / 筆記
型電腦。
b 具有 DLP Link™ 的 「有效」 3D 眼鏡。
c3D 內容。參閱 「註 4」。
d3D 顯示器 (範例:Stereoscopic 播放器 ...)
2. 在符合下列任何情況時啟用 3D 功能:
a 支援 120 Hz 訊號之 VGA 或 HDMI 線纜輸出顯示卡的電腦 /
筆記型電腦。
b 透過視視訊與 S 端子輸入一組 3D 內容。
3. 只有在投影機偵測到上述的任何一種輸入訊號源時,「顯示設
定之進階設定」選單中的 「3D 顯示」選項才會開啟。
4. 支援 3D 及更新頻率如下列所示:
a VGA/HDMI 1280 x 720
、
1024 x 768
及
800 x 600 (120 Hz)
b 複合 /S 端子 (60 Hz)
c 色差 480i 及 576i
5. 建議筆記電腦的 VGA 訊號為單一模式輸出 (不建議雙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