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s Guide
若要變更還原點,您可以使用不同的還原點重複這些步驟,或者復原還原。
復原上一次系統還原
注意事項:在復原上一次系統還原之前,請儲存並關閉所有開啟的檔案,結束所有開啟的程式。在系統還原完成之前,請勿變更、開啟或
刪除任何檔案或程式。
1. 單按開始按鈕,指向所有程式 → 附屬應用程式 → 系統工具,然後單按系統還原。
2. 單按復原上次還原,然後單按下一步。
3. 單按下一步。
螢幕上將出現系統還原畫面,電腦將重新啟動。
4. 電腦重新啟動後,請單按確定。
啟用系統還原
當您重新安裝 Windows XP 時,若可用硬碟空間小於 200 MB,則系統還原功能將會自動停用。若要查看系統還原功能是否啟用,請:
1. 單按開始按鈕,然後單按控制台。
2. 單按系統。
3. 單按系統還原標籤。
4. 確定已取消勾選關閉所有磁碟上的系統還原。
解決軟體和硬體不相容問題
如果在作業系統設定過程中系統未偵測到某個裝置,或者雖然偵測到此裝置但其組態不正確,您可以使用硬體疑難排解來解決不相容問題。在
Microsoft® Windows® 2000 作業系統中,您還可以使用裝置管理員來解決不相容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