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erence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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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的同步和恢复点
对于文件卷或共享,受保护计算机上的保护代理会跟踪操作系统的更改日志中更改的块。
在同步进程中,这些更改会传送到 DPM 服务器,之后应用于副本,以便副本与数据源
同步。
同步频率可以选择 15 分钟到 24 小时之间的任何值。默认值为 15 分钟。此外,也可以
选择在创建恢复点前一刻进行同步。
恢复点是文件数据的副本的卷影副本,它是依据可配置的计划从已同步副本创建的。除非
是在创建每个恢复点的前一刻执行的同步,否则文件同步不能生成恢复点。但是,可以手
动从最新文件同步创建恢复点。
例如,某个卷每小时同步一次,并会在 8:00 A.M.、12:00 P.M. 和 6 P.M. 创建该卷的恢
复点。如果一个用户在 1:30 P.M. 更改了该卷上的某个文件,一小时后,另一用户也
更改了该文件,则该文件会出现非故意性损坏,系统将要求您用第一个用户所做更改恢复
该文件。因为 1:30 P.M. 所做更改 的发生时间晚于最新恢复点的创建时间 12:00 P.M.,
所以无法从最新的恢复点恢复该文件。但是,可以手动从该副本的适当同步操作创建一个
恢复点,然后从这个新的恢复点恢复文件。
默认计划在每天的 8:00 A.M.、12:00 P.M. 和 6:00 P.M. 创建恢复点 。时间和具体日期都
能修改。但不能为不同日期指定不同时间。例如,可以指定仅在工作日的 2:00 A.M. 和
2:00 P.M.创建恢复点;但是不能指定在工作日的 2:00 A.M.创建恢复点,在周末的
12:00 P.M.创建恢复点。
文件的保留期
保留期指定数据应在多长时间内可用于恢复。当恢复点的保留期过期时,就会删除该
恢复点。
对于基于磁盘的短期保护,保留期可选择 1 到 448 天之间的值;对于基于磁带的
短期保护,保留期不能超过 12 周;对于基于磁带的长期保护,保留期不能超过 99 年。
对于保护组中的每个文件成员,DPM 最多可以存储 64 个恢复点。
例如,如果选择在创建每个恢复点前进行同步,并且计划每天创建 6 个恢复点,保留期设
置为 10 天,则该保护组的文件的恢复点永远不会超过 64 个。如果您选择的设置组合的
恢复点数量超过了 64 个,DPM 就会在配置进程中发出警告,让您修改选项;文件保护
配置所含恢复点数量不能超过 64 这个限制。










